交通事故賠償后如何減刑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那么交通事故賠償后如何減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關于交通事故賠償后如何減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賠償后如何減刑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法院可以依據具體案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是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書不服應該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如果上級交警部門維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在法院訴訟過程中提出異議。即是通過向法院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并闡明理由盡力推翻同處于證據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請法庭對其進行審查由法庭對交通事故認定予以質證后決定是否采信這項證據。
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