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的車撞傷怎么拿賠償金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那么被別人的車撞傷怎么拿賠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關于被別人的車撞傷怎么拿賠償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被別人的車撞傷怎么拿賠償金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與責任人協商賠償的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二、交通事故鑒定、檢驗期限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