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把別人撞了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導讀:
首先,找保險公司也是找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既然是車主的保險公司,只能車主出面找保險公司索賠。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那么開車把別人撞了保險公司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找保險公司也是找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既然是車主的保險公司,只能車主出面找保險公司索賠。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那么開車把別人撞了保險公司怎么賠償。關于開車把別人撞了保險公司怎么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找保險公司也是找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既然是車主的保險公司,只能車主出面找保險公司索賠。
其次,你要保存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索賠的基礎。
第三,保險公司也不會全賠的,也就是說車主還是一定要掏錢的.畢竟他是全責。
第四,可索賠的內容: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陪護費.不過幸虧你傷的不重,所以他主要就是賠醫療費就可以了,保險公司賠付醫療費的一部分后,由他補齊。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1、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二)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代理資格的證據資料
1、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系電話,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為執業律師的,應提交執業證復印件。
3、原告為香港居民或涉臺、澳及其他地區、國家的當事人委托國內執業律師代為訴訟的,應按照司法部的規定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三)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資料
1、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4、財務受損的,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5、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駕駛證,但應開具暫扣憑證。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20日。
交通事故理賠期限是指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人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期限。這兩種期限在保險條款中有如下幾種表述:
1、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第二十八條規定: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第三十條又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2、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第十七條規定:在承運人會同收貨人作出貨物運輸事故簽證時起,被保險人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據、證件,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3、一些人壽和健康保險條款對保險事故通知都作了類似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或5日或10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
索賠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權利的期間。
如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