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交通事故未處理被強制報廢怎么申訴

導讀:
強制報廢的情形一是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二是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是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是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那么車輛交通事故未處理被強制報廢怎么申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強制報廢的情形一是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二是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是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是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關于車輛交通事故未處理被強制報廢怎么申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車輛交通事故未處理被強制報廢怎么申訴
如果車輛確定達到法定報廢標準的應當被強制報廢如果對此有異議的可以提出行政復議。
強制報廢的情形
一是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是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是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二、車強制報廢后車牌是否保留
車強制報廢后想保留車牌需要當事人申請并且滿足一定的條件。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