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認定車速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正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那么交通事故如何認定車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正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關于交通事故如何認定車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如何認定車速
交通事故車速鑒定方法一般是通過路口的監控來進行測算或者是根據地上的剎車痕跡進行計算出交通事故的時候的行車速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二、道路安全法中車輛的行駛速度規定
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3、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1)、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2)、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3)、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4)、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5)、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4、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5、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6、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70公里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時速為80公里。
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正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
附載作業人員的貨運汽車、全掛拖斗車、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貨運汽車、二輪摩托車、側三輪摩托車和鉸接式客車、電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50公里在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6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