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向誰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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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向誰索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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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向誰索賠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受害人可以向認定書確定的責任人索賠。
二、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四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第九十一條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