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的認定是怎樣的

導讀:
酒后駕車的認定是怎樣的醉駕被定性為刑事犯罪行為后對證據無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在查處酒駕時一般是路查、通過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并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若有異議則通過抽血驗血方式測酒精含量然后進行行政處罰。有法官這樣認為不管是飲酒駕車還是醉酒駕車應該綜合各方面的因素來全案平衡不能照原來的醉駕標準一刀切。那么酒后駕車的認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酒后駕車的認定是怎樣的醉駕被定性為刑事犯罪行為后對證據無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在查處酒駕時一般是路查、通過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并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若有異議則通過抽血驗血方式測酒精含量然后進行行政處罰。有法官這樣認為不管是飲酒駕車還是醉酒駕車應該綜合各方面的因素來全案平衡不能照原來的醉駕標準一刀切。關于酒后駕車的認定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酒后駕車的認定是怎樣的
醉駕被定性為刑事犯罪行為后對證據無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確定司機屬于醉酒駕駛呢?
目前在查處酒駕時一般是路查、通過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并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若有異議則通過抽血驗血方式測酒精含量然后進行行政處罰(交通事故中的證據相對來說要嚴格一些)。
當醉駕上升到刑事案件后對證據的要求肯定是不一樣的。酒精測試儀測出的酒精含量能否作為證據?是否必須要進行抽血?如何最大限度去搜集證據?酒桌上的“酒友”所說供詞能否當作證人證言?對于這些問題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據了解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但每個個體對酒精的耐受程度不同也就是酒量有大小有可能有的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但由于其酒量大并未醉酒而有的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雖未達到80mg/100ml但由于其酒量小卻已處于醉酒狀態。
“從上面的例子來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并不能真正反映出不同個體的實際酒后狀態。”有法官這樣認為不管是飲酒駕車還是醉酒駕車應該綜合各方面的因素來全案平衡不能照原來的醉駕標準一刀切。
酒后駕車的檢測標準
關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問題,很多新手駕駛員存在對于酒后駕車的檢測標準不是很清楚,認為喝酒就是違反了酒后架車的要求,其實酒后駕駛的標準不以你是否喝多少酒為標準,而是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頒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來界定你酒后駕車是否違反規定,如果你是酒后駕車,并且你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0毫克以上當然包括20毫克,(既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或者等于20mg/100ml時)并且這個值低于80毫克為飲酒駕車,按照這個標準,假如你喝了這么多的酒,酒精在血液中的含量達到這個標準就可以檢測界定為酒后駕車,一般警察會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進行現場測試,并且將測試的結果有被鑒定人簽字承認,如果駕駛員不簽字,可以有值勤交警證明就行,當事人如不服從交警部門的檢測結果,可以申請由就近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抽血進行酒精含量的化驗檢測,如果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或者等于80ml100ml既為醉酒駕車。對于酒后駕車的標準,經過了幾次修改,充分體現了關愛生命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