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負半責還屬于逃逸嗎

導讀: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那么交通事故認定負半責還屬于逃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關于交通事故認定負半責還屬于逃逸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認定負半責還屬于逃逸嗎
交通事故經認定負同等責任的與是不是逃逸沒有關系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離現場逃避責任的就會構成逃逸。
二、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