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傷殘8級應賠付多少錢

導讀:
交通傷殘8級應賠付多少錢車禍事故8級傷殘賠償標準1、醫療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以及必然產生的治療費用。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引發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交通事故中被認定負全部事故責任的一方無法得到救濟。那么交通傷殘8級應賠付多少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傷殘8級應賠付多少錢車禍事故8級傷殘賠償標準1、醫療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以及必然產生的治療費用。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引發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交通事故中被認定負全部事故責任的一方無法得到救濟。關于交通傷殘8級應賠付多少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傷殘8級應賠付多少錢
車禍事故8級傷殘賠償標準
1、醫療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以及必然產生的治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2、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30×20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3、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5、誤工費本人日工資×誤工天數
其中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6、護理費每日護理費(護理人員的日工資或者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的勞務報酬)×需要護理的天數×護理人員人數。
其中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7、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8、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加強營養意見確定金額×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9、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需要撫養的年數×需要撫養的人數×10。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10、交通費
合理的交通費用憑發票計算。
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引發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交通事故中被認定負全部事故責任的一方無法得到救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被認定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的話他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能單獨就此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沒有適格的被告)也無法就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只有等對方當事人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后予以反駁。而在對方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其責任將一直處在不定狀態。
2、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的權益不能得到及時的救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在送達15日內是不生效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重新認定予以救濟來防止刑事追訴程序的啟動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根據交警部門事故責任認定責任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其人身自由就會受到公安機關的限制。如果該責任認定錯誤或在審查起訴階段請求檢察院予以糾正或在審判階段舉證反駁經過質證后法官對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將交通事故案件調查材料正本調卷由法院糾正后才能釋放責任人。其導致的后果一是當事人被先期關押二是當事人被無辜追訴三是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3、法院糾錯率低當事人翻案難。首先交通事故認定有很強的技術性但是法官并非萬能他們只能對錯誤非常明顯的認定書予以糾正因此當事人完全寄希望于對交通事故分析不具有專業優勢的法官來糾正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很難的其次當事人在就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同時讓當事人舉證證明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有錯誤并非易事因為事故現場的勘驗、檢查及對證人的調查等方面的證據均掌握在交警部門的手中而且交警部門在訴訟中并不出庭質證。另外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明責任原則和占優勢的證明標準所以當事人對事故責任認定結論的異議很少能夠得到法庭的采納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公安機關處理事故的程序違法或責任認定有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