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是如何劃分的

導讀: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解中該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比較重要的證據之一已經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那么事故責任是如何劃分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解中該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比較重要的證據之一已經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關于事故責任是如何劃分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駕駛小貨車經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時看到路口沒人以40碼左右的速度往東西方向過去我是在中間靠右的位置到十字路口中間時一輛機動二輪摩托車從南北方向出來撞到了我車油箱上我人車沒損他車損人傷。
律師
建議先由交通部門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相關內容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1、事故責任認定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因一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事故責任認定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性質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只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在當事人共同申請的交警調解中該認定書是當然的依據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比較重要的證據之一已經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