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庭外調解手續是怎樣的

導讀:
交通事故庭外調解手續是怎樣的交通事故庭外調解程序1、調解的提起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調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但是當事人在申請書中對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為十日。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允許旁聽但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那么交通事故庭外調解手續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庭外調解手續是怎樣的交通事故庭外調解程序1、調解的提起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調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但是當事人在申請書中對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為十日。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允許旁聽但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關于交通事故庭外調解手續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庭外調解手續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庭外調解程序
1、調解的提起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調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但是當事人在申請書中對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
2、調解的期限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為十日。
3、調解的參加人員(1)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
4、調解的主持及方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允許旁聽但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
5、調解的順序(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5)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6)確定賠償方式(7)制作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調解達不成協議的制作調解終結書調解終結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議的原因(8)當事人領取調解書后又反悔或者達不成調解協議的調解終結后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