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索賠技巧以及賠償標準

導讀:
四賠付規定之部分損失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那么車禍索賠技巧以及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四賠付規定之部分損失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關于車禍索賠技巧以及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技巧
一報賠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妥善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墻上)應出具證明材料。
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定損估算合理費用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二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并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于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三賠付規定之全部損失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后如果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后如果保險金額高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四賠付規定之部分損失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五賠付時間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