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有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有哪些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2.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3.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其他知情者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情況。
4.在追緝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搶救傷者等緊急情況下交通警察有權使用單位或者個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訊工具用后立即歸還對造成損壞的應當修復或者折價賠償。
5.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的車輛、物品、尸體、當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狀態及有關的道路狀態等應當根據需要及時指派專業人員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檢驗或者鑒定。檢驗或者鑒定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6.公安機關根據檢驗或者鑒定的需要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或者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有關證件檢驗或者鑒定后應當立即歸還。
7.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
二、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進行處罰
5、對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6、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