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各行其道原則的表現有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認定各行其道原則的表現1、借道避讓原則各行其道要求交通參與者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行其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這是行人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段橫過道路的特殊通行規定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為本指導思想的具體體現充分表現出重點保護弱者的特點這是新法的重大突破。確保安全義務是衡量當事人交通事故責任的標尺這也是各行其道原則的本質。那么交通事故認定各行其道原則的表現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各行其道原則的表現1、借道避讓原則各行其道要求交通參與者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行其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這是行人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段橫過道路的特殊通行規定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為本指導思想的具體體現充分表現出重點保護弱者的特點這是新法的重大突破。確保安全義務是衡量當事人交通事故責任的標尺這也是各行其道原則的本質。關于交通事故認定各行其道原則的表現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各行其道原則的表現
1、借道避讓原則
各行其道要求交通參與者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行其道。為了合理利用交通資源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交通參與者可以借用非其專用的道路通行。當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除外如高速公路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交通參與者實施借道通行時有可能與被借道路本車道的參與者產生沖突點為保證安全必須明確誰有義務主動防止沖突的發生。借道避讓原則在調整交通行為和交通事故認定中仍應起到規范性作用。
2、行人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段橫過道路與機動車發生事故的特殊原則。
既然確定了借道避讓原則對此類事故的認定思路已經有一定的概念即借道通行者應較本道通行者承擔更多的安全義務。但此原則存在特殊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人行橫道是保護行人橫過道路的通行區域機動車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負有避讓行人的義務。行人在沒有交通信號的路段橫過機動車道時雖屬借道通行但在此情況機動車有避讓行人的義務同時行人也有確保安全的義務。這是行人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段橫過道路的特殊通行規定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為本指導思想的具體體現充分表現出重點保護弱者的特點這是新法的重大突破。在新法施行前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理論依據認定行人在沒有交通信號的路段橫過道路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以機動車在機動車道相對行人有先行權這一指導思想來劃分事故責任由于行人橫過道路時存在沒有主動避讓機動車的過錯認定此類事故責任時往往先確定行人侵犯機動車的路權再看機動車有無違章行為如果機動車存在與事故有因果關系的違章行為再根據違章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不同程度地減輕行人的責任。此類事故以行人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占多數。各行其道原則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其本質就是認定事故當事人在通行規定上應承擔的安全義務大小如借道通行者應承擔確保安全的義務應大于本車道正常通行參與者的義務在劃分責任時應承擔較大義務的參與者也應負主要及以上的責任反之負次要及以下責任。
確保安全義務是衡量當事人交通事故責任的標尺這也是各行其道原則的本質。那橫過道路的行人和機動車誰應承擔的義務大呢機動車和橫過道路的行人應承擔同等的安全義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新法既然已經明確規定了機動車應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就不能簡單地將行人橫過道路的情形等同于其他借道通行的行為即不能認為行人應承擔比機動車更大的安全義務。二是行人和機動車承擔同等的安全義務。行人應當受到保護但行人也應當維護交通安全。個體的利益需要法律保護但社會的利益需要每個人共同維護。行人橫過道路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行人固然是受害者但社會的利益也受到了侵害行人同樣有義務維護社會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