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強制執行還能協商嗎

導讀:
交通事故強制執行還能協商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處于強制執行階段的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協商的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由書記員進行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發生賠償義務人對醫療費及其合理性有異議而不同意賠償的情形根據法律規定該異議人對其主張應承擔相應的舉證義務即舉證證明或申請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相關治療和用藥與此次交通事故沒有關聯性。那么交通事故強制執行還能協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強制執行還能協商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處于強制執行階段的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協商的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由書記員進行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發生賠償義務人對醫療費及其合理性有異議而不同意賠償的情形根據法律規定該異議人對其主張應承擔相應的舉證義務即舉證證明或申請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相關治療和用藥與此次交通事故沒有關聯性。關于交通事故強制執行還能協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強制執行還能協商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處于強制執行階段的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協商的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由書記員進行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要求賠償醫療費用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出現人身傷害醫療費用通常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但口說無憑如果想要對方賠償醫療費是需要拿出相關證據證明交通事故中有關醫療費的確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則據實計算。法律規定醫療費用的計算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例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予以確定。由此應該注意的是當事人據以證明醫療費的票據應該是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正規票據同時應收集和留存證明票據發生原因的診療資料證據。一般來說。要求賠償醫療費用的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診斷證明及病歷等。
2、醫療費用等收費單據。
3、藥品明細清單及相關收費單據。
4、X光片、CT片及報告單以及相關收費單據。
5、出院記錄。
6、其他醫療憑證。
另外不同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情嚴重程度不一關于就診醫院和轉院以及去外地治療的問題雖然現行法律并沒有對傷者選擇就診的醫院以及轉診有明確的限制但應強調就地就近和防止損失擴大的原則。轉診和到外地治療應有轉院證明和醫囑建議否則對于擴大損失的部分依照法律規定是由傷者一方自行承擔的。
對于確需轉院或到外地治療的當事人最好要求經治醫院開具明確的轉院證明或到外地治療的具體建議及理由以利發生的醫療費和相關支出能夠得到法院的確認并獲得判決賠償。如果發生賠償義務人對醫療費及其合理性有異議而不同意賠償的情形根據法律規定該異議人對其主張應承擔相應的舉證義務即舉證證明或申請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相關治療和用藥與此次交通事故沒有關聯性。否則賠償義務人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依法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