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道路安全的法律知識

導讀:
交警部門認定陸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在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損失并未規定保險公司免責。交強險屬于強制保險的一種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此均進行了明確規定后者更成為全面規范交強險的基本行政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那么關于交通道路安全的法律知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部門認定陸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在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損失并未規定保險公司免責。交強險屬于強制保險的一種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此均進行了明確規定后者更成為全面規范交強險的基本行政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關于關于交通道路安全的法律知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8年3月23日陸某持準駕二輪摩托車的E類駕駛證駕駛需D證駕駛的正三輪摩托車。在途經一交叉路口時陸某與騎自行車的朱某相撞致朱某受傷、車輛部分損壞。交警部門認定陸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后朱某被送往醫院治療后被評定為十級傷殘。
肇事車輛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但保險公司以陸某駕駛的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屬無證駕駛為由拒絕賠付。朱某遂將陸某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陸某駕駛的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當屬無證駕駛。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在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損失并未規定保險公司免責。故法院判決被告某保險公司賠償原告朱某醫療費、傷殘補助金等共計4.4萬余元同時判決被告陸某承擔相應責任。
評析
律師認為對于無證駕駛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理由如下
一、符合交強險的設立本旨。交強險屬于強制保險的一種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此均進行了明確規定后者更成為全面規范交強險的基本行政法規。根據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對條例有關精神的解釋該條例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救治并以“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為原則。可見交強險的設立是以保護和救助受害人為宗旨的如果保險公司以無證駕駛為由拒絕對受害人的人身損害進行賠付則顯然與此相悖。同時條例規定保險公司在駕駛人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當在保險限額內為受害人先行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這在本質上應屬于先行賠付進一步明確了立法精神。
二、符合交強險的具體法律規定。一般而言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無非兩部分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條例第22條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該規定免除了無證駕駛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但并未免除保險公司對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因此要求保險公司對人身損害進行賠償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符合交強險保險合同的約定。中國保險業協會根據條例制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成為交強險保險合同廣泛適用的格式文本該合同并未將駕駛人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列為免責事由。本案中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亦使用該文本且雙方無特別約定。眾所周知合同內容必須由當事人以法定形式明確約定而法律對保險合同的要求更為嚴格其免責條款必須書面約定且明確告知投保人方為有效。因此保險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的免責事由不能構成拒賠依據這也是法律對保險合同的基本要求。
綜上所述本案中對于陸某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朱某人身損害保險公司應予賠付同樣道理即使司機酒后駕駛保險公司也應該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