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定損數額有異議時應該如何處理呢

導讀:
車輛定損數額有異議時應該如何處理呢可以起訴解決。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如情況特殊經批準可延長。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車輛定損數額有異議時應該如何處理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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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定損數額有異議時應該如何處理呢
可以起訴解決。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鑒定后委托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后作出鑒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準可延長。
3、當事人對經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后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并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