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最新交通事故賠償的知識

導讀:
如果車輛在此期間發生事故又在交強險期內保險公司還是應當承擔賠償義務的。因為根據交強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新頒布的侵權責任法第六章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作了專門規定其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司機和車主不是一人時由使用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五十條規定車輛轉讓但還未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買受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那么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最新交通事故賠償的知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車輛在此期間發生事故又在交強險期內保險公司還是應當承擔賠償義務的。因為根據交強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新頒布的侵權責任法第六章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作了專門規定其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司機和車主不是一人時由使用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五十條規定車輛轉讓但還未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買受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關于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最新交通事故賠償的知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為你介紹了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最新交通事故賠償的知識。交通事故處理中如何進行交通事故鑒定在交通法規中對于交通事故鑒定有怎樣的規定本文主要介紹了交通事故鑒定的程序、交通事故鑒定的標準和各地的交通事故鑒定收費標準。
編者按保險公司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訴訟過程也是保險公司、機動車事主、事故受害人、法官之間的博弈作為保險公司力爭在合法的尺度內將賠償額降低至最少作為事故受害人力爭在最大額度內請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責任方賠償最大金額被告方司機力爭將自己責任減少到最小范圍。但審理的最終結果往往是各方主張、證據及法律適用的綜合結果。
本文作者作為保險公司的外聘律師在2007年至2010年間代理保險公司參加了數百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財產損害賠償的訴訟。
本版將連續刊登“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系列該文以較為中立及客觀的角度結合訴訟經驗進行分析希望能給案件當事人及保險公司代理人在理賠和訴訟中提供一定的借鑒。
司機、車主
交通事故發生時的當事人雖然只有司機和行人但賠償主體還涉及車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作為交強險賠償主體不必贅述。而在車主與司機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車主是否也負賠償責任是否均由司機承擔賠償責任在實際處理中主要看以下幾個方面
1.車主是否和司機存在雇傭關系如車主是雇傭司機開車辦事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屬于職務行為由車主負全部賠償責任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傭關系則車主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雖然是雇傭關系但司機不是在履行職務行為中發生交通事故而是在辦理個人事務中發生的事故車主也同樣不負責賠償。
2.車輛在流轉過程中車主是否履行了相關義務。比如在車輛交付后、過戶前車主是否盡了看管義務是否屬于任由買家或個人開車的情況如果屬于后者則車主存在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
3.車輛發生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及保險公司是否負賠償責任按1999年最高院個案批復盜搶車在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車主不負賠償責任。如果車輛在此期間發生事故又在交強險期內保險公司還是應當承擔賠償義務的。但如果是交強險保險期已過車主因車輛被盜沒有續保車主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某法院已有過判處車主賠償的判例但對此判決結果筆者并不認同。因為根據交強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顯然被盜搶車不再續保車主并不存在過失而且是合法的。
新頒布的侵權責任法第六章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作了專門規定其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司機和車主不是一人時由使用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五十條規定車輛轉讓但還未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買受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第五十一條規定買賣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買賣雙方都負有賠償責任。第五十二條規定盜搶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追償權。第五十三條規定司機肇事逃逸的保險公司先行賠償然后對逃逸司機有追償權對上述司機、車主責任承擔機動車被盜搶、機動車過戶期間的侵權問題的規定將于2010年7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