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上受傷或者財物受損失由誰負責

導讀:
例如公交車司機在沒有提示或乘客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因爭道搶行、急停急轉、敞門行駛等行為造成乘客摔傷或撞傷的公交司機的行為與乘客的受傷結果存在因果關系理應對乘客的摔傷負全部責任。按照客運合同法律關系公交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提供適航的運輸工具履行承運義務因其所提供的運輸工具存有安全隱患所導致的乘客傷亡及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應負責賠償。侵權責任法第31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例如在車上被盜竊、性侵或被他人毆打傷害等情形。那么公交車上受傷或者財物受損失由誰負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例如公交車司機在沒有提示或乘客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因爭道搶行、急停急轉、敞門行駛等行為造成乘客摔傷或撞傷的公交司機的行為與乘客的受傷結果存在因果關系理應對乘客的摔傷負全部責任。按照客運合同法律關系公交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提供適航的運輸工具履行承運義務因其所提供的運輸工具存有安全隱患所導致的乘客傷亡及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應負責賠償。侵權責任法第31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例如在車上被盜竊、性侵或被他人毆打傷害等情形。關于公交車上受傷或者財物受損失由誰負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交出行這是大多數人通常出行方式。如果恰好來了個急剎車站著的乘客簡直就只能用遭殃來形容感覺。如果乘客在公交車上受傷了或者財產受到損失誰賠償?小編為你介紹。
1、因公交司機的不當履職行為所導致的乘客傷亡及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是必須要承擔責任的。
例如公交車司機在沒有提示或乘客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因爭道搶行、急停急轉、敞門行駛等行為造成乘客摔傷或撞傷的公交司機的行為與乘客的受傷結果存在因果關系理應對乘客的摔傷負全部責任。
2、因公交車本身的安全隱患導致乘客傷亡或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按照客運合同法律關系公交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提供適航的運輸工具履行承運義務因其所提供的運輸工具存有安全隱患所導致的乘客傷亡及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應負責賠償。
3、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過失所致傷害公交公司不應擔責。
我國合同法第302條明確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這里的旅客故意是指旅客故意造成自己傷亡如自殺、自傷等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4、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公交公司不擔責。
例如有人突然橫穿馬路而緊急剎車是避免車禍發生的唯一選擇則司機突然剎車的行為只要無措施不當且未超過必要的限度就屬于緊急避險不應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1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
5、第三方造成的損害。
實踐中也不乏乘客在公交車乘車過程中被第三方刑事侵害的案例。例如在車上被盜竊、性侵或被他人毆打傷害等情形。此種情形下因乘客所受傷害并非系由承運人的行為所導致亦非承運人的過錯所引起公交公司對于第三方的刑事犯罪行為是無法預知、不可預料的原則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例外根據合同法第301條之特別規定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險的旅客。
這是法律施加于承運人一方在承運過程中的一項附隨義務。據此如果在公交車運行過程中出現乘客被第三方刑事侵害的情形公交公司應當盡可能地提供給乘客幫助以有助于其脫險。
如果公交司機對已經知道的侵害行為視而不見或放任其發展則應視為承運人對損害后果的擴大存在一定過錯理應按其過錯程度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