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的主要內容

導讀:
二是程序性審查主要對交通事故調查和認定的程序進行審查。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工作的內容決定了交通事故復核工作是對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全面審查并不僅限于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事故認定復核結論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工作對象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對交通事故認定的具體內容即交通事故事實、交通事故成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正確性進行核實審核的主要方式為書面審查。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經復核可形成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結論和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結論。那么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的主要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是程序性審查主要對交通事故調查和認定的程序進行審查。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工作的內容決定了交通事故復核工作是對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全面審查并不僅限于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事故認定復核結論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工作對象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對交通事故認定的具體內容即交通事故事實、交通事故成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正確性進行核實審核的主要方式為書面審查。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經復核可形成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結論和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結論。關于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的主要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是實體性審查主要包括對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證據進行審查對當事人責任劃分和法律適用進行審查。
二是程序性審查主要對交通事故調查和認定的程序進行審查。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工作的內容決定了交通事故復核工作是對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全面審查并不僅限于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
事故認定復核結論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工作對象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對交通事故認定的具體內容即交通事故事實、交通事故成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正確性進行核實審核的主要方式為書面審查。上級公安機關在復核過程中不僅注重下級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材料也要重視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和意見。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經復核可形成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結論和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結論。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結論對于下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來說具有執行力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決定的可以按照人民警察法第43條規定予以處理還可以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辦理必要時依據公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