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以一次為限是什么意思

導讀: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就是當事人對公安部門下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類似于行政處罰當中的行政復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以一次為限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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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門出具了本次交通事故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如果當事人存有異議,可以提出復核申請。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以一次為限是什么意思?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復核次數是針對事故責任而言,不是針對當事人而言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就是當事人對公安部門下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類似于行政處罰當中的行政復議。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