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報敬多長時間有效

導讀:
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如將某單位司機在肇事后隨即將傷者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因懼怕與被害人的親屬發生沖突而離開現場回到單位向領導匯報并報警。那么肇事逃逸報敬多長時間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如將某單位司機在肇事后隨即將傷者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因懼怕與被害人的親屬發生沖突而離開現場回到單位向領導匯報并報警。關于肇事逃逸報敬多長時間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肇事逃逸報警多長時間有效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后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如果沒有立即報警事后報警多長時間有效沒有規定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后3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二、哪些行為不屬于肇事逃逸
(一)雖然離開現場但證實其主觀上無逃逸的故意的行為
這種情況行為人主觀上并不具備逃逸的主觀要件不能認定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如將某單位司機在肇事后隨即將傷者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因懼怕與被害人的親屬發生沖突而離開現場回到單位向領導匯報并報警。
(二)雖然駛離現場但離開是為了設法報警的行為
雖然駛離現場但是在現場不遠處隨即設法報警的行為如打電話、到附近的醫院求救等等、應當可以證明其本身沒有逃避處罰的主觀動機對這一類行為并不符合逃逸的主客觀的要件因此不能認定為逃逸。
(三)雖在離開現場途中但主觀故意動機尚不明確的行為
有時候行為人出于害怕被報復或其他合理原因離開現場一段距離如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有逃逸的故意也應當出于無罪推定的原則不輕易認定其行為為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