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如何認定事故責任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那么交通肇事如何認定事故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關于交通肇事如何認定事故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如何認定事故責任
發生交通肇事后由交警到現場調查確定事故的責任人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方過錯造成的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該怎么處理
1、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在交警處理階段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在三天內提起復核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3、如果上級交警部門維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在法院訴訟過程中提出異議。
事實上在實踐操作中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很少會撤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因此當事人另外一種救濟手段即是通過向法院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并闡明理由盡力推翻同處于證據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請法庭對其進行審查由法庭對交通事故認定予以質證后決定是否采信這項證據。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