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交通認定書之后怎么理賠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那么簽了交通認定書之后怎么理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關于簽了交通認定書之后怎么理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簽了交通認定書之后怎么理賠
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后當事人可以報保險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復議認為原認定書確有錯誤怎么辦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