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達成和解協議能否撤案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那么肇事逃逸達成和解協議能否撤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關于肇事逃逸達成和解協議能否撤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肇事逃逸達成和解協議能否撤案
交通肇事逃逸后就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協議的不能撤銷案件對逃逸者仍然要給予相應的處罰。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
第八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
第八十二條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二、哪些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