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的標準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的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一)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的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的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一)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關于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的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的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
(一)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務上并不是一個十分明確的問題。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本文介紹了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通過人身損害賠償解釋關于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的相關規定來計算人身損害賠償金額。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確定原則主要是根據賠償項目來確定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賠償項目的具體分析如下文所介紹。一、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二)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
殘疾輔助器具是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為補償其遭受創傷的身體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普通適用”是作為確定合理費用的標準時的一項指導原則。該原則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輔助器具應排斥奢侈型、豪華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質。
2.是“適用”適用又有兩個測試標準
(1)確實能起到功能補償作用
(2)符合“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