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非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要如何賠償

導讀:
如果車輛在此期間發生事故又在交強險期內保險公司還是應當承擔賠償義務的。侵權責任法第六章中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作了專門規定其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司機和車主不是一人時由使用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五十條規定車輛轉讓但還未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買受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第五十一條規定買賣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買賣雙方都負有賠償責任。那么司機非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要如何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車輛在此期間發生事故又在交強險期內保險公司還是應當承擔賠償義務的。侵權責任法第六章中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作了專門規定其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司機和車主不是一人時由使用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五十條規定車輛轉讓但還未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買受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第五十一條規定買賣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買賣雙方都負有賠償責任。關于司機非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要如何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車主是否和司機存在雇傭關系
如車主(公司或者個人)是雇傭司機開車辦事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屬于職務行為由車主負全部賠償責任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傭關系則車主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雖然是雇傭關系但司機不是在履行職務行為中發生交通事故而是在辦理個人事務中發生的事故車主也同樣不負責賠償。
2.車輛在流轉過程中車主是否履行了相關義務
比如在車輛交付后、過戶前車主是否盡了看管義務?是否屬于任由買家或個人開車的情況?如果屬于后者則車主存在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
3.車輛發生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及保險公司是否負賠償責任
盜搶車在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車主不負賠償責任。如果車輛在此期間發生事故又在交強險期內保險公司還是應當承擔賠償義務的。但如果是交強險保險期已過車主因車輛被盜沒有續保車主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某法院已有過判處車主賠償的判例但對此判決結果因為根據交強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顯然被盜搶車不再續保車主并不存在過失而且是合法的。
侵權責任法第六章中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作了專門規定其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司機和車主不是一人時由使用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五十條規定車輛轉讓但還未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買受人承擔超出交強險的賠償責任。第五十一條規定買賣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買賣雙方都負有賠償責任。第五十二條規定盜搶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追償權。第五十三條規定司機肇事逃逸的保險公司先行賠償然后對逃逸司機有追償權對上述司機、車主責任承擔機動車被盜搶、機動車過戶期間的侵權問題的規定。
機動車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主要包括
1.自己責任
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
在駕駛員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
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
1、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2、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范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
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系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
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