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肇事逃逸頂包者如何處罰

導讀:
二是在肇事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涉嫌構成包庇罪。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頂包然后自首這是兩個情節的認定與處罰逃逸找人頂包屬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情節但是自首可以成為法官量刑的法定減輕情節。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責任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也不采取措施搶救傷者和公私財產而逃離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以及發生事故后棄車逃逸的當事人,對于處罰的力度要根據行為人的情節嚴重而栽制。那么輕微交通肇事逃逸頂包者如何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是在肇事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涉嫌構成包庇罪。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頂包然后自首這是兩個情節的認定與處罰逃逸找人頂包屬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情節但是自首可以成為法官量刑的法定減輕情節。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責任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也不采取措施搶救傷者和公私財產而逃離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以及發生事故后棄車逃逸的當事人,對于處罰的力度要根據行為人的情節嚴重而栽制。關于輕微交通肇事逃逸頂包者如何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輕微交通肇事逃逸頂包者如何處罰
交通肇事后讓人頂包的行為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二是在肇事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涉嫌構成包庇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交通肇事頂包后構成逃逸嗎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首先行為人的交通肇事行為必須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礎。主觀認知方面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逃逸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為人的逃逸是指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而不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頂包然后自首這是兩個情節的認定與處罰逃逸找人頂包屬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情節但是自首可以成為法官量刑(或處罰機關的)的法定減輕情節。
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責任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也不采取措施搶救傷者和公私財產而逃離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以及發生事故后棄車逃逸的當事人,對于處罰的力度要根據行為人的情節嚴重而栽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