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知識詳解

導讀: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第八條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對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公安機關一般會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最終是否構成犯罪由法院判決而定。那么交通肇事罪知識詳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第八條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對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公安機關一般會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最終是否構成犯罪由法院判決而定。關于交通肇事罪知識詳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你介紹的來看交警隊已經處理完畢怎么還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呢現在對你采取了強制措施了嗎你介紹的不清楚請你詳細介紹。你所述“造成交通肇事罪”是誰認定的未經法院判決不能定罪。對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公安機關一般會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最終是否構成犯罪由法院判決而定。是的一個是民事處理程序一個是刑事處理不過你在民事處理的表現直接影響到刑事的量刑建議委托律師辯護可以聯系本律師爭取取保候審交警是否對你采取了強制措施是否移送檢察院
請您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嚴重超載駕駛的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至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項、第四條第項的起點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對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公安機關一般會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最終是否構成犯罪由法院判決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