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認定的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認定1、從對事發中行為人對事故的明知程度進行判斷。而本案分析嫌疑人的王某的行為與其主觀的上的目的在當時駕車逃離現場時是統一的又有現場證人證言的證實因此應當認定王某當時對肇事是明知的而不顧被害人的生死擅自駕車逃跑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本案中雖然其報案在前但是由于在報案后又產生了逃避法律懲處的心理客觀上采用棄車逃跑的行為符合逃逸的主客構成要件故應當認定陳某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發生后對肇事者所要求的職責之一就是要保護現場分清責任。在此案中雖事后有投案的情節但是行為人在投案之前已經具備逃逸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某仍然要認定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認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認定1、從對事發中行為人對事故的明知程度進行判斷。而本案分析嫌疑人的王某的行為與其主觀的上的目的在當時駕車逃離現場時是統一的又有現場證人證言的證實因此應當認定王某當時對肇事是明知的而不顧被害人的生死擅自駕車逃跑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本案中雖然其報案在前但是由于在報案后又產生了逃避法律懲處的心理客觀上采用棄車逃跑的行為符合逃逸的主客構成要件故應當認定陳某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發生后對肇事者所要求的職責之一就是要保護現場分清責任。在此案中雖事后有投案的情節但是行為人在投案之前已經具備逃逸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某仍然要認定交通肇事逃逸。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認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認定
1、從對事發中行為人對事故的明知程度進行判斷。
直接表現犯罪嫌疑人主觀意圖的證據其實不是很多主要是其自己的口供和其它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因此在審查案件時除外注重審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以外要著重通過其它的證人證言對嫌疑人的主觀意圖進行判斷。
如嫌疑人王某以及陳某一起從外回來在超車的過程中其車輛與吳某的摩托車發生碰撞了致吳某跌倒在地。王某聽到碰刮聲后慌忙叫道這次不行了恐怕撞人。雖然明知可能撞了人但是王某并沒有停車仍然不顧一切地駕車離開現場。在該案審查嫌疑人王某對事故發生時認知程度王某供述到當時聽到好象有人倒地的聲音雖然他當時覺得可能是他的車子撞的但是他當時心存僥幸并沒有停車。而證人陳某的證言比較詳細地反擊了當時王某的行為證實了王某當時逃跑的主觀上采用一種放任的態度。在法庭審訊時王某交代當時的心理主要是因為害怕巨額的賠償雖然當時聽到了響聲但是沒有停車。而本案分析嫌疑人的王某的行為與其主觀的上的目的在當時駕車逃離現場時是統一的又有現場證人證言的證實因此應當認定王某當時對肇事是明知的而不顧被害人的生死擅自駕車逃跑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2、從事發后行為人的行為表現上來進行判斷。
審查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情節也可以從嫌疑人事發時的行為表現上進行認定。在發生交通肇事后判斷一個人逃離現場進是否具有逃逸故意應當從以下行為進行判斷一是有無積極搶救傷者的行為二是有無立即報警的行為三是有無嫌疑人見發生了肇事致他人勸阻于不顧駕車逃跑、棄車逃跑、編造謊言企圖蒙混過關的行為。如果明知發生了肇事犯罪嫌疑人仍然實施上述行為應當認定為逃逸。
如陳某于2003年2月份在204國道江蘇省海安縣地段超載駕駛大貨車由南向北行駛陳某由于將車子左拐時未能注意安全且所駕車輛剎車系統失靈致向所駕貨車從由北向南行駛的剎車后跌倒向前滑行的王某頭部碾過致王某當場死亡。案發后陳某委托同行的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后因害怕受到法律的懲處遂棄車而離開現場。在如皋收費站在接受民警盤查時陳某捏造虛假姓名編造謊言企圖蒙混過關被公安人員當場識破。本案中雖然其報案在前但是由于在報案后又產生了逃避法律懲處的心理客觀上采用棄車逃跑的行為符合逃逸的主客構成要件故應當認定陳某為交通肇事逃逸。
3、從對事發后行為人對現場遺留證據的態度來進行判斷。
交通肇事發生后對肇事者所要求的職責之一就是要保護現場分清責任。因此判斷一名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故意也可以從他對現場的態度上進行判斷。如果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實施了隱瞞證據、破壞現場后等等行為的逃離現場的應當認定其有逃逸行為。
如高某于2003年春節前的一天酒后駕車回家在途中將張某撞死后。高某隨即將車藏匿其后又返回現場對現場痕跡進行破壞企圖掩蓋罪證。但是由于被害人的家屬根據線索尋至其家高某無可奈何之下向司法報案。在此案中雖事后有投案的情節但是行為人在投案之前已經具備逃逸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某仍然要認定交通肇事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