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人追尾如何劃分責任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文規定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可見由于酒后駕駛而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將損失數十萬計的保險賠償利益。如果駕駛人在沒有喝酒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傷的即使駕駛人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也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那么酒駕被人追尾如何劃分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文規定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可見由于酒后駕駛而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將損失數十萬計的保險賠償利益。如果駕駛人在沒有喝酒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傷的即使駕駛人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也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關于酒駕被人追尾如何劃分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酒駕被人追尾怎樣劃分責任
酒駕被他人追尾的責任的劃分主要看前車人有沒有交通違規如果沒有交通違規的后車承擔責任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清的可以報警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二、酒后駕駛需承擔什么法律風險
1、行政處罰風險。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規定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暫扣兩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三百元罰款醉酒后非營運駕駛機動車的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在廣東省針對酒后駕駛的行政處罰主要就是暫扣駕駛證和罰款兩種(一般不會行政拘留)但似乎很多駕駛員根本不把扣證、罰款當回事一千五百元的最高罰款在他們眼里小意思而已只要酒宴高興罰點小錢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說罰點小錢不算什么那么以下第二項風險就不是小錢了。
2、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的免責風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文規定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我國現行的交強險的賠償責任限額為6萬元。現行的商業保險公司推出的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損失險其保險合同條款中都明確約定駕駛人飲酒駕駛的(包括酒后駕駛喝醉酒駕駛)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可見由于酒后駕駛而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將損失數十萬計的保險賠償利益。
3、酒后駕駛的刑事責任風險。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很容易遭受重創的。如果駕駛人在沒有喝酒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傷的即使駕駛人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也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追尾具體責任怎么認定
(一)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二)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三)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四)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五)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六)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