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三種特殊交通肇事逃逸

導讀:
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有人認為這種情形中行為人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為人的主動投案。法律之所以規定逃逸是加重情節就是考慮對受害人生命的保護。那么如何認定三種特殊交通肇事逃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有人認為這種情形中行為人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為人的主動投案。法律之所以規定逃逸是加重情節就是考慮對受害人生命的保護。關于如何認定三種特殊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三種特殊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1、出于逃避法律責任但履行救助義務。
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120醫護人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這種情形下行為人雖構成逃逸但主觀惡性不深。僅出于逃避法律責任現實中為搶救傷者爭取了寶貴時間。對于這種情形認定責任時應該從寬。
2、出于逃避救治傷者逃逸后主動投案。
有人認為這種情形中行為人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為人的主動投案。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際上違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規定逃逸是加重情節就是考慮對受害人生命的保護。逃逸造成的最嚴重后果就是使傷者缺乏救助導致傷勢嚴重以致死亡。所以這種情形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當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對自首情節按照刑法減輕處罰也是應當的。
3、既逃避法律責任又逃避救治傷者。
這種情形在現實中最為常見行為人在主觀上大多是兩者的競合。對于這種情況顯然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在量刑幅度內予以從重。如果其結果導致受害人的死亡則是逃逸行為情節的再次加重構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關法律規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3、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嚴重超載駕駛的
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