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有哪些方式

導讀:
所謂刑事處罰,指的是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我國刑罰只能由刑法加以規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無權規定刑罰體系,下面本篇文章為大家分享了“刑事處罰有哪些方式?什么情況可以免于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免予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認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但因犯罪情節輕微,而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所謂刑事處罰,指的是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我國刑罰只能由刑法加以規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無權規定刑罰體系,下面本篇文章為大家分享了“刑事處罰有哪些方式?什么情況可以免于刑事處罰?”的內容,歡迎閱讀。
刑事處罰有哪些方式?
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還有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主刑中,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的一種刑罰方法。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機關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內的人身自由,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死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
附加刑中,罰金是指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權利的一種刑罰方法。沒收財產是指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一種刑罰方法。驅逐出境是指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的刑罰方法,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什么情況可以免于刑事處罰?
“免予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認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但因犯罪情節輕微,而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即能真誠認罪悔罪的,積極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得到受害人諒解的,且屬于偶犯的,都屬于從輕量刑的法定情節,可聘請律師,結合具體案情情節先爭取取保候審,再考慮免于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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