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怎么辦

導讀:
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怎么辦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可以催促交警部門盡快做出認定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勘察現場5日內委托鑒定檢驗鑒定的時間一般2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所以事故認定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0日。那么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怎么辦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可以催促交警部門盡快做出認定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勘察現場5日內委托鑒定檢驗鑒定的時間一般2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所以事故認定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0日。關于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怎么辦
事故責任認定書延期可以催促交警部門盡快做出認定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在多長時間內作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勘察現場5日內委托鑒定檢驗鑒定的時間一般2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所以事故認定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