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四種處理方法的分析

導讀:
對于有車者來說很難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人身傷亡當事人在報警和搶救受傷人員的同時應盡力標明現場情況位置必要時可請求旁人協助和作證。法院認定陶某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說法]根據相關法律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在刑事案中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量刑上是按照加重情節處理的。事故后違法私力救濟“原告”成“被告”去年年初李某騎摩托車與洪某駕駛的小貨車碰撞后死亡。交警部門認定洪某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李某負次要責任。最后死者李某家屬因涉嫌尋釁滋事受到嚴厲處罰并被判決向洪某賠禮道歉。那么交通事故四種處理方法的分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有車者來說很難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人身傷亡當事人在報警和搶救受傷人員的同時應盡力標明現場情況位置必要時可請求旁人協助和作證。法院認定陶某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說法]根據相關法律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在刑事案中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量刑上是按照加重情節處理的。事故后違法私力救濟“原告”成“被告”去年年初李某騎摩托車與洪某駕駛的小貨車碰撞后死亡。交警部門認定洪某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李某負次要責任。最后死者李某家屬因涉嫌尋釁滋事受到嚴厲處罰并被判決向洪某賠禮道歉。關于交通事故四種處理方法的分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有車者來說很難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一般而言比較小的事故如車輛之間的輕微碰擦解決起來比較容易有關部門也主張當事人協商解決。但在碰到比較復雜的事故時當事人應該立即報警以避免事故復雜化甚至因此導致在事故責任承擔、損害賠償方面陷入被動。
以下是法院曾經審理的案件對于每個有車者都是一種警示。
未及時報警導致事故責任無法正確認定
去年4月的一天晚上王某開車經過一處路口時與一逆行電動車發生碰擦騎車女子陳某倒地受傷。王某立即將其送到醫院陳某稱傷情無大礙只要包扎清理一下即可不想為難王某。但三天后陳某卻表示不愿私了要求王某賠償醫療費等8000元。王某報警但由于無目擊證人交警按照相關規定認定由王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此案最后經法院判決王某賠償5300元。
[說法]
類似案例在現實生活中曾多次發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人身傷亡當事人在報警和搶救受傷人員的同時應盡力標明現場情況位置必要時可請求旁人協助和作證。
法官稱保持事故現場原貌固定證據與搶救傷員同等重要。
發生事故后不報警保險理賠困難
家住天一家園的張先生駕駛車輛半夜回家與小區內一輛汽車發生碰撞。張先生認為事情很清楚既未報警也未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事后以事實不清為由拒絕賠償。
[說法]
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但未規定被保險人如未報警、報案保險公司是否否應當賠付。為此保險公司都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發生事故后必須采取合理施救保護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及時(一般為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對無法核查的損失有權拒絕賠付。
雖然對于保險公司設置的這一條款的合法性存在著爭議但無論怎樣當事人發生事故后如不及時報案在保險理賠過程肯定會遭到麻煩。
事故后逃逸將加重責任甚至刑責纏身
這方面的案例最典型的莫過于廣受關注、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1月31日判決的一起案件去年4月30日早晨陶某駕車途經329國道慈溪市周巷鎮時將過馬路的方老太撞倒受傷。因害怕承擔責任陶某將方老太運至偏僻處掩埋導致方老太嚴重顱腦損傷合并異物吸入窒息死亡。法院認定陶某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且陶某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仍需進行民事賠償。
[說法]
根據相關法律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果事故中有人受傷甚至死亡那么逃逸者就可能承擔更大的責任。在刑事案中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量刑上是按照加重情節處理的。陶某將方老太撞傷如果及時報警并送醫院治療即使方老太死亡根據相關法律只要其積極賠償可免除刑事責任或承擔很輕的刑事責任因為其不可思議的行為造成極為嚴重的后果。
因此交通肇事后懷著僥幸心理逃逸企圖逃避責任不但有背道德規范也極不理智有百害而無一益。
事故后違法私力救濟“原告”成“被告”
去年年初李某騎摩托車與洪某駕駛的小貨車碰撞后死亡。交警部門認定洪某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李某負次要責任。因賠償問題雙方發生分歧李某家屬采取了到洪某住的暫租房設靈堂等一系列極不理智的行為。洪某家人為此報警。最后死者李某家屬因涉嫌尋釁滋事受到嚴厲處罰并被判決向洪某賠禮道歉。
[說法]
交通事故發生后如何進行賠償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是正常現象。正確的做法是可以要求交警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如果接受調解但又未履行調解協議當事人仍可以起訴。因此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不管自己受到怎樣的損害、占了多大的理如果采取非理智的違法方式即以違法的私力救濟方法處理必然使自己更加“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