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外追收債務

導讀:
由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負責接管債務人的財產管理人成為債務人財產的實際控制者因此對外追收債權的主體為管理人。債務人的債務人拒絕清償的管理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強制其清償債務人的債務人對管理人主張的債權數額等存在異議的應當通過訴訟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裁判解決。債權人如何申請財產保全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如遇債務人經濟詐騙債權人可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以防債務人轉移財產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那么如何對外追收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負責接管債務人的財產管理人成為債務人財產的實際控制者因此對外追收債權的主體為管理人。債務人的債務人拒絕清償的管理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強制其清償債務人的債務人對管理人主張的債權數額等存在異議的應當通過訴訟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裁判解決。債權人如何申請財產保全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如遇債務人經濟詐騙債權人可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以防債務人轉移財產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關于如何對外追收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對外追收債務
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系債務人可行使的財產權利屬于債務人財產的組成部分應當予以清理和追收。由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負責接管債務人的財產管理人成為債務人財產的實際控制者因此對外追收債權的主體為管理人。
為使管理人更好地實現對債務人財產的管理保護全體債權人和相關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防止債務人利用各種手段隱匿和轉移財產企業破產法規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有義務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債務人的債務人拒絕清償的管理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強制其清償債務人的債務人對管理人主張的債權數額等存在異議的應當通過訴訟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債權人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第101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這就是說當事人可根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的規定及時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防止或減輕經濟損失。在當前資金緊張、組織生產要素困難的情況下確實有不少債務人貨款不按合同及時結清拖債、搪債現象相當普遍有的即使公證機關作出裁決或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也往往難以執行有的債務人實質上是在進行經濟詐騙活動。
遇到這些情況債權人可根據上述規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債務訴訟的同時遞交一份財產保全申請并提供有關債務人的財產情況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債務人經濟詐騙債權人可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以防債務人轉移財產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