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聚眾賭博罪怎么量刑

導讀:
聚眾賭博已經不是一個新名詞,在法律上就是娛樂性的可以,但是一旦賭資超過一定的金額就會觸犯相關的法律規定,構成犯罪,那么組織聚眾賭博罪怎么量刑呢?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通過賭博或者為國家工作人員賭博提供資金的形式實施行賄、受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賄賂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眾賭博已經不是一個新名詞,在法律上就是娛樂性的可以,但是一旦賭資超過一定的金額就會觸犯相關的法律規定,構成犯罪,那么組織聚眾賭博罪怎么量刑呢?一起來看看吧。
組織聚眾賭博罪怎么量刑?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通過賭博或者為國家工作人員賭博提供資金的形式實施行賄、受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賄賂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眾賭博罪和開設與組織賭場罪的區別
聚眾賭博與開設賭場均有為賭博提供場所、賭具等物質便利條件的行為,兩者的區別在于:
1、 聚眾賭博的規模一般較小,賭頭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際關系在小范圍內組織他人參賭,聚眾賭博行為中其成員相對固定,同時賭頭也參與賭博;
開設賭場具有一定的規模,參賭的人員眾多。內部有嚴密的組織和明確的分工,有賭場服務人員在賭場內負責收費、記賬、發牌或洗牌,有專人望風,參賭人員由賭徒介紹或熟人帶路,才能進入賭場參賭。
2、聚眾賭博一般具有臨時性、短暫性的特點,組織參賭人員在一次賭博結束后,下一次賭博又須再次組織;
開設賭場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特點,只要在其時間內、賭博人員來到賭場均能進行賭博活動。
3、賭具的提供,聚眾賭博中的賭具有時由召集者提供,有時由參賭者自帶;
開設賭場中的賭具一般由賭場提供。
4、 聚眾賭博的賭博方式一般由參賭人員臨時確定;
開設賭場的賭博方式具有多樣性,一般由經營者事先設定,提供籌碼,有時還有一定的賭博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