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證明債權人向債務人要過債

導讀:
有鑒于此破產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債務人應當自受理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如果債務人確實不具備破產法第2條規定的破產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實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后可以裁定駁回申請。那么怎么能證明債權人向債務人要過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鑒于此破產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債務人應當自受理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如果債務人確實不具備破產法第2條規定的破產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實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后可以裁定駁回申請。關于怎么能證明債權人向債務人要過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怎么能證明債權人向債務人要過債
1、人民法院在審理借貸糾紛的案件時一般會要求原告提供書面的憑證在沒有書面憑證的情況下原告可以將能證明案件事實的錄音作為證據提交錄音時不需要第三方在場
2、如果有案外人能證明案件事實的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3、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錢款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采取過激行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于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的要求
1.債權人的申請資格
在破產法上債權人申請不具有集體訴訟的性質提出破產申請的債權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請求權。因此按照破產法的規定精神提出破產申請的債權人的請求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須為具有給付內容的請求權須為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請求權須為已到期的請求權。
2.債權人申請的形式條件
根據司法解釋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債權發生的事實與證據。
(2)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并附證據。
(3)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3.債權人申請的實質條件
破產法第7條第2款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在這里法律對債權人申請的實質條件只規定了“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這并不意味著在債權人申請的情況下破產原因的事實構成只有一項。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債務人“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事實屬于企業內部情況債權人通常無法確知因而不應要求債權人在提出破產申請時加以證明。
有鑒于此破產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債務人應當自受理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如果債務人確實不具備破產法第2條規定的破產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實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后可以裁定駁回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