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亡誰來替其償還

導讀:
一、遺產管理人償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遺產管理人的職責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那么債務人死亡誰來替其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遺產管理人償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遺產管理人的職責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關于債務人死亡誰來替其償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死亡誰來替其償還
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遺產管理人和遺產繼承人償還。
一、遺產管理人償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二、死亡債務人的繼承人償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清償被繼承人稅款、債務優先于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稅款和債務的清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