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這輛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無法進行賠償時,警察會第一時間找到車主,也就是說如果你把自己的車牌出租出去,就要承擔實際駕駛人的法律責任風險,當然,如果駕駛人在租車時購買了相應的第三方保險,該保險可以幫助駕駛人在發生事故時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如果交通事故較輕,也可以免除相應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條的劃定,一旦發生事故,車牌出租人仍是會承擔相應的責任,當車牌出租人經濟狀況惡化,無法償還拖欠債務,其財產被保全或被強制執行時,因車輛登記在車牌出租人名下,將可能導致車牌承租人無法正常辦理車輛檢修、過戶等事宜,甚至車輛有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