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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步,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規定,辦理婚前財產公證要先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此類和身份關系相關的公證,必須雙方都親自去辦理,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理的,是不會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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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應該看購房合同的日期,如果購房合同簽訂日期在婚前,合同當事人為夫妻一方,并無證據證明該房產為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那么推定該房產為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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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能約定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可以在婚后或者婚前簽訂書面的協議,協議明確約定婚前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該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則依法認定為有效,該婚前財產就歸夫妻共同所有了。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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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再婚夫妻對婚前財產一般依法具有繼承權,因為就算是被繼承人的婚前財產,也是屬于法律所規定的被繼承人遺產的范圍,其再婚夫妻作為配偶就有權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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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中所指的遺產,并沒有就財產的產生時間加以區別,即無論該財產形成于何時,只要被繼承人生前所有,死后都應歸結在遺產范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被繼承人有權自主、獨立處分自己的遺產。被繼承人死亡時,其財產已經轉化為遺產。如無遺囑,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處分?!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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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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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領證前簽的購房合同是否算婚前財產要區分情況,如果婚前簽訂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產證,只要證上沒有對方名字,絕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婚前簽訂合同買房,婚后辦證,如果房產證登記的兩人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婚前簽訂合同并出首付,馬上結婚共同還貸,即使房產證只登記一方名字,也應該算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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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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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判定應注意如下問題:1、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結婚登記的時間變化,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財產的確認,以是否登記結婚為界點;3、婚前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但另有約定的除外;4、其他注意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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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債務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執行婚前財產。夫妻離婚時,雙方需要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共同財產不夠償還的,雙方可以協商決定償還比例,但是協商內容不能侵犯債權人的權利。離婚后對于已經分割開的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人還不償還的,債權人可以請求執行婚前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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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可以在婚前進行財產約定,但是協議必須要符合以下條件:1.雙方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2.協議內容只能處分當事人雙方的財產;3.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4.協議內容必須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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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影響,抓緊起訴執行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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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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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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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時婚前財產原則上不得分配,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為婚前財產依法歸一方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辦理結婚登記之前一方個人所擁有的財產為婚前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夫妻雙方有通過簽訂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婚后歸夫妻共同所有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等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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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繼母一般有權繼承父親再婚的婚前財產的。但若被繼承人指定排除其繼承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繼承應當按照遺贈撫養優于遺囑,遺囑優于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且法定繼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優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辦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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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后購房一方以婚前財產出資的情況下,除另有約定外,離婚時該房屋不用分割。婚后一方以婚前財產出資購買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個人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而轉化為共同財產,因此一人以婚前財產出資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依舊屬于個人財產,不用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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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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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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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不包含婚前個人財產。但若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若雙方約定該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的,按照約定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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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婚前財產不是絕對與配偶無關,比如股權婚后產生的收益,若是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共同財產?;榍柏敭a包括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汽車、股權、知識產權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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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做婚前財產公證一般需先當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財產權屬證、公證申請書等材料,前往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然后,經審查通過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即可取得公證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第三十五條
公證機構應當將公證文書分類立卷,歸檔保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等重要的公證檔案在公證機構保存期滿,應當按照規定移交地方檔案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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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后也屬于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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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經過八年轉為共同財產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榍柏敭a只有雙方協議約定轉為夫妻共同財產,才會轉為共同財產,否則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存續而自動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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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離婚之后,原則上是還可以拿回來的。因為一般來說,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有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婚后共同所有的,轉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拿回屬于自己的那一半,不可以全部拿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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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的合同符合合同的基本要素均受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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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協議應當包括的內容是: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婚前財產和債務的基本情況;雙方對婚前財產協商一致的意見等其他協議必須包含的內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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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只有雙方協議約定轉為夫妻共同財產,才會轉為共同財產。否則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存續而自動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橐龃胬m期間任意一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投資收入以及知識產權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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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婚后收益屬于孳息及自然增值的部分,還是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后收益屬于投資經營收益,那么這部分財產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五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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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婚前財產,離婚的分配:一方在結婚前取得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歸當事人所有,離婚時不分割。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睹穹ǖ洹返谝磺Я懔龡l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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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公證是有效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公證的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公證的事項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第三十八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公證的事項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規定。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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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從法律上講,婚前購買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共同償還的貸款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在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配時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等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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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離婚的時候婚前財產會被分割。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這部分財產通常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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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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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繼續存續,只要能證明兩者之間是同一筆款,不與婚后財產混同,可以主張為婚前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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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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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不會因為雙方結婚而改變其歸屬。是否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則要看當事人雙方的意愿進行,一般公證需要帶上相關財產憑證到國家公證部門進行公證,雙方當事人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后生效這樣更為可靠。即使不去公證只要合法簽署婚前財產約定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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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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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婚前財產死后就是遺產,若是沒有遺囑的,應當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榍柏敭a則是所有的份額都是遺產,配偶也可以繼承。若是共同財產,則只有一半的份額屬于遺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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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去法院申請調查,分割。如果發現前夫有隱藏財產可以申請法院做分割?!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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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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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屬于個人婚前財產的有: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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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不是必要的。只要是在夫妻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對婚前或者婚后的財產進行協商約定一致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夫妻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公證與否不影響協議的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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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據你的敘述,如果是婚后在不動產登記證據上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在離婚時有可能會被分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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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不可以撤銷。但如果如果有錯誤的可以提出復查,復查后有錯誤的,可以撤銷。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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