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損害賠償的情形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新婚姻法婚內出軌財產分割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于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因此,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的,可以選擇在律師的幫助下收集丈夫出軌的證據,證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況,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屬于可以影響離婚財產分割的行為。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坐牢算是婚姻法中的分居情形嗎坐牢的婚姻當事人雙方在不同的住所過著完全分開的生活當然構成客觀的分居狀態但要認定分居是否因感情不和而導致還需要證據支持。法律上面的分居離婚要求夫妻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此時分居的時間還要持續兩年在分居期間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離婚的法定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情形的第11項“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那么坐牢算是婚姻法中的分居情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關于婚姻法準予離婚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新婚姻法訴訟離婚的條件是什么《婚姻法》已失效,訴訟離婚規定,以《民法典》規定為準。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新婚姻法訴訟離婚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新婚姻法離婚規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即男女雙方中僅有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一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形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離婚。若是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或者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會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七條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同居的法律后果:這是婚姻法明確規定的過錯行為,行為人為過錯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理論上說,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外,還存在以其個人財產作出賠償的可能性。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哺乳期內的離婚糾紛怎么處理我國婚姻法第34條規定,ldquo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哺乳期內的離婚糾紛怎么處理我國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ldquo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rdquo但這并不是說男方無離婚自由權只是在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推遲了男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時間上述三種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規定提起離婚訴訟。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因為乙肝不屬于我國法律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不宜結婚登記的疾病主要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等,出軌是一個文化名詞,一個社會現象的統稱和變稱,不屬于法律調整的對象,就像重婚和嫖娼都屬于出軌,但婚姻法只調整重婚,不調整嫖娼。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是夫妻雙方的權利和自由,原則上家暴一次就可以離婚。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關于新婚姻法離婚哪些情形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那么婚姻法規定離婚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婚內出軌賠償多少錢婚內出軌的賠償數額:對于一方婚內的出軌行為,首先要考慮是否符合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法定要件,否則不能請求損害賠償,自然也就不存在賠償的事情,其次,一旦證明對方達到婚姻過錯的程度,則離婚時不僅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還可以請求法院酌情判決出軌方少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的出軌行為達到了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程度,那么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既包括物質方面又包括精神方面,具體賠償標準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法律對此沒有規定,但是實踐中,如果是男方被認定有婚外情行為,即使沒有達到婚姻法上的過錯,雖然不會產生賠償,但是法官依然會參照照顧婦女兒童權益的原則在財產分配中予以適當傾斜,法律依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當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如果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婚姻法房產共有的情形有哪幾種一、戀愛期間合伙買房男女雙方共同出資付首期款,并以兩人名義辦理抵押貸款,實際只有男方在還貸,后來雙方分手沒有結婚。那么婚姻法房產共有的情形有哪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一)》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那么最新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用法律之武器,幫助當事人維護了婚姻中的權益!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生活如此,婚姻亦如此。但我們要懷有一顆積極樂觀的態度,一切向前看!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夫妻結婚后沒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銷婚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