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銀行匯票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經購貨人承兌的匯票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即為銀行承兌匯票。由于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諾承擔最后付款責任,實際上是銀行將其信用出借給企業,因此,企業必須交納一定的手續費。以銀行承兌票據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即為銀行承兌票據市場。銀行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那么個人存單質押出承兌匯票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比如以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國庫券等有價證券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超過90%;以動產、股票、商業承兌匯票等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超過70%;以其他動產或權利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超過50%。做到責任到人,制定各類風險處置預案,實時控制質押物的安全風險。那么質押率超過50%合法嗎?質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繳納投標保證金后,未參與投標、未中標或者沒有違反投標程序的,保證金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是確保投標人依法參與的投標的擔保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法根本上是私法范疇。法院查封,行使的是國家機關的公權利,具有優于民事私法的強制執行效力。任何債務處置行為均不可能對抗國家司法機關的執法行為。目前對權利質押物有較嚴格的要求,僅限于銀行存款單、國家債券、國有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及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債權質的擔保功能上雖有以上共性,卻因擔保標的不同而存在差異。那么存單質押對抗行為有效嗎?債權質的擔保功能有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履約保證金什么時候退履約保證的有效期限從提交履約保證起,到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為止。履約保證金是承包人通過擔保公司或銀行向發包人開具的保證,在合同執行期間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的經濟擔保書,來限制承包人的,使其按合同規定完成自己的義務。發包人應在工程接受證書頒發后28天內把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業主得到副本后21天內將履約擔保退還承包商。履約保證金履約擔保是工程發包人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并彌補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履約保證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履約保證金是合同價格的10%。那么履約保證金什么時候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支票、本票、匯票等票據及合同、收據、公司宣傳材料、名片等都可能發現其銀行賬號。(三)申請法院向與債務人發生聯系的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查詢。從其工作底稿中很容易發現債務人銀行賬號。包括供水、供電公司等供貨商及為其發布廣告的廣告公司等通常與債務人用支票等票據結算相關費用和款項故此可以發現其銀行賬號。那么如何查到債務人的銀行賬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標人在中標后,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積極主動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中標人持已簽訂的合同、中標通知書、履約保證金繳款收據(如有)、投標保證金繳款收據到采購與招標管理中心開具退還保證金通知單,然后持上述材料到財務處會計科辦理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履約擔保額度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履約擔保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額度為合同價格的10%。如果中標人違約,則保證擔保人將在保額內賠付招標人的損失。無條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沒有實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發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證明和理由。履約擔保書的擔保方式是: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時,開出擔保書的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用該項擔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務或者向發包人支付該項保證金。工程采購項目保證金提供擔保形式的,其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30%一50%。那么履約保證金上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人承認通知并在通知上簽名的,應當重新確認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債權人可以持借款憑證和銀行匯票向人民法院起訴,并要求債務人履行遲延履行債務的還本付息義務,但是如果借據有效期過了應該如何處理呢?債權人主張債權時,可以持有關借款憑證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另一方履行債務。在約定期限內,代理人不積極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要求支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那么債權人持有的借據有效期過了如何處理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六條出質人應于2009年8月28日之前將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承兌銀行保管,質物的保管費用由承兌申請人承擔。第九條質押期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第十條如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承兌申請人未能足額向承兌銀行交付票款時。對承兌申請人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承兌銀行將其轉入承兌申請人的逾期貸款戶,并按照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出質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第十一條本協議如有糾紛,由承兌銀行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承兌銀行執二份,承兌申請人、出質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章及承兌銀行占有質物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那么匯票質押合同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質押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質押物的擔保期限,在超過擔保期限或擔保債權已消滅的情況下,質押擔保解除,質押人可以要求質押權人歸還質押物。目前對權利質押物有較嚴格的要求,僅限于銀行存款單、國家債券、國有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及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應當適用擔保法關于法定質押擔保的范圍。當事人約定質押擔保的范圍的,可以小于法定擔保范圍,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擔保范圍,只要約定的質押擔保范圍不超過主債務范圍,而又不違反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那么質押擔保在期限上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履約保證金比例是多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履約擔保是工程發包人為避免承攬人在合同實行過程中違背合同規則或違約,并彌補給發包人形成的經濟丟失。履約確保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履約確保度是合同價格的一種。投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確保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確保金是買賣兩邊確保履約的一種財力擔保。履約確保金著重的是確保投標方的利益或出資者的利益,這種確保既可由中標的承建商承當,也可由第三方承當,但須投標方認可方為有用,由此產生第三方承當連帶責任,因此具有代替性。履約確保金具有獨立性,必須由兩邊認可的組織擔任收繳、貯存、實行和返還。那么履約保證金比例是多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招標采購單位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合同終止后的結算和清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本條是關于合同終止后有關事宜的規定。合同終止,合同條款也相應的失去其效力。結算是經濟活動中的貨幣給付行為,結算的方式主要有;1.銀行匯票結算。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其憑以辦理轉帳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結算方式,合同終止后,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結算。清理指對債權債務進行清點、估價和處理。那么合同終止后的結算和清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銀行不良貸款法院清收處置措施有哪些(一)實行責任清收。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鎖定基數,動態監控的管理原則,對五級分類存量不良貸款實行新老劃段管理(二)實行協調清收。對于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起訴,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銀行對于不良貸款都有什么應對策略呢1、貸款延期。第六條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擔保等表外業務項下的墊付款項,從墊付日起納入不良貸款核算,并按一逾兩呆的認定標準進行分類。那么銀行不良貸款法院清收處置措施有哪些?都有什么應對策略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遺囑繼承糾紛案件,涉及筆跡鑒定,為了最大程度的幫助當事人爭取利益,調取取款憑證,以進行筆跡鑒定。注:調取北京銀行的取款憑證,需要在總行調取。
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每個階段都能有一個全新的開始,人生下半場追尋更好的自己!幫助當事人在庭審中和解離婚,獲得北京石景山區房產一套、銀行存款、公積金、基金、證券等財產。
法律維護每個追求幸福的人的權利,幫助70歲的阿姨起訴成功離婚,獲得房屋折價款54萬元,要回婚前借款25萬元,銀行存款以及家具家電等其他財產兩方平分。愿我們都能勇敢面對生活中的每一次變遷,用智慧與愛,書寫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場。
四個子女因遺產繼承產生糾紛,此案歷經一審和二審,幫助當事人獲得北京房產10%份額、公司股權、銀行存款、租金等合理財產,維護了當事人的最大權益。當事人對判決結果非常滿意,口碑價值得到認可!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