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委托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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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重新鑒定的情形重新鑒定應當委托原鑒定機構以外的列入司法鑒定機構名冊的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由其指定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所以為避免案件被重新鑒定傷者應盡可能選擇信譽度高的司法鑒定機構最起碼該鑒定機構被交警部門、法院及保險公司家認可。需要說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車方或保險公司申請重新鑒定的情況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鑒定結果判決。那么交通事故重新鑒定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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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變更撫養權可以委托親屬嗎可以的,只需要當事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親人代理即可。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總之,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直意見,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那么變更撫養權可以委托親屬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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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監護權變更需具備哪些情形監護權的變更在目前的實際生活中主要表現為這樣幾種情形:1、因委托監護而發生。受托人得履行的監護職責決定于委托監護協議的內容。約定監護不同于委托監護,因為委托監護是監護人與非監護人之間確定非監護人代行監護職責的協議,而在約定監護中,依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所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負監護人責任,其就是被監護人的監護人。也就是說,監護人不能依照委托監護的協議將監護人的資格轉讓給他人,他人也不能通過委托監護的協議來取得監護資格。委托監護和約定監護的發生所產生的法律上的效果直接關系到對監護責任的擔負。那么監護權變更需具備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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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公證委托爺爺監護孫子可以嗎可以,除非監護不力,比如,長期打罵孩子。受委托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托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托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那么父母公證委托爺爺監護孫子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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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設計的招標人應當委托招標的情形有哪些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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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以指定監護方式設立監護的情形,如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作出維持或撤銷原指定的判決,如果原指定被判決撤銷,人民法院應另行指定監護人。受委托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托監護人。在委托監護的情形,除有特別約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擔,但委托監護人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那么民法典如何辦理孩子委托監護人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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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可以不出席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因此般來說在民事案件中訴訟當事人全權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但由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否離婚以及財產的分割處理涉及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必須由當事人真實表達意思法院才好依法處理而且法院還要進行調解只有在調解無法和好的情況下才判決。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那么訴訟可以不出席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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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的委托代理終止的例外有哪些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條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三)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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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情形()輕重傷鑒定檢驗交通事故傷害對象致傷原因和傷勢狀況并按標準規定作出損傷程度鑒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須對被害人作輕重傷鑒定酒后和吸毒后駕車無證駕車駕駛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駕駛明知無牌證或報廢的機動車嚴重超載逃離事故現場。()傷殘評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當事人認為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作為舉證需要可委托法醫作殘疾等級評定當事雙方選擇由交管部門調解傷者治療終結后可作傷殘評定。那么可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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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因此協議離婚不能委托他人代辦。那么離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離婚可以委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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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終止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人說明理由并退還鑒定材料。并根據終止的原因及責任酌情退還有關鑒定費用。那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終止有什么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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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委托合同不終止的特殊情形作出上述規定是對當事人任意終止權的限制,是誠實信用原則在委托關系中的具體化,其目的也是要維系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均衡。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例如,委托事務的處理處于關鍵階段,委托合同終止將對受托人今后的聲譽、生產經營或者生活帶來不良影響的,該委托合同不宜終止。那么委托合同不終止有什么特殊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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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何種情形可申請補充鑒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根據委托人的請求進行補充鑒定1、委托人增加新的鑒定要求的2、委托人發現委托的鑒定事項有遺漏的3、委托人在鑒定過程中又提供或者補充了新的鑒定材料的4、其他需要補充鑒定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何種情形可申請補充鑒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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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受委托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托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托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那么監護職責可否委托他人行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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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委托關系中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終止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是委托合同終止的法定事由。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然而,合同法并未就于此情況下終止合同可能損害受托人利益作出保護性規定,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這是不公平的。例如,委托事務的處理處于關鍵階段,委托合同終止將對受托人今后的聲譽、生產經營或者生活帶來不良影響的,該委托合同不宜終止。那么委托合同不終止的特殊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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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女士,不夠成傷殘等級,難道只有那幾個賠償項目嗎?能爭取的,不論多少,咱們盡力爭取,精損爭取2000,不放棄委托人的一絲一毫利益??
【專業團隊的力量】個人、支付能力弱、執行遙遙無期,面對這樣的被執行人,大多數執行律師的選擇是執行立案,然后被動等待執行法官出終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訴委托人說自己盡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決問題放在首位的律師們,是會盡全力去爭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執行線索,然后是多次和執行法官溝通調查取證事宜,最后趕赴現場持令調取相關證據,這樣客戶拿到的勝訴判決才有可能真正變現??
孫女士,最開始出事故的時候是3根肋骨骨折,后來過了一個月復查變成5根肋骨骨折。但是也沒有達到評殘的標準,然后在上次和解大講堂的時候找到我們。現場成功委托給元甲團隊,在我們的努力爭取下評上了十級傷殘,短時間內和解成功拿到了最高的賠償,今天拿到了213656.1元高額賠償款,客戶很滿意
雖然沒有法定情形未判決離婚,但是法院認可了原告舉證的對方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的事實,并進行了否定評價!很多人都認為這樣的第一次訴訟不需要委托專業律師,其實不然。第一次訴訟即使不判離,但訴訟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第二次的鋪墊,可謂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們把每一次委托,都當成生命的修行,用心、專注的去做好,務必做到問心無愧、事后無悔!每次收到客戶認可的錦旗,心里都特別激動,維護當事人利益是我們最大的使命!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談和解?您是屬于“適合和解的7種情形”嗎?和解多少錢最合適?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講堂現場為您預估傷殘,定時專屬和解方案,讓您少走彎路、快拿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