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的后果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的話,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則是根據無過錯方所遭受精神傷害及其痛苦的程度進行賠償;物質損害賠償是賠償過錯方在婚姻期間的贈與、藏匿夫妻財產導致女方產生了物質損失。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那么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賠償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答應起訴結果怎么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法院首先會進行調解如果法院調解無效認定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的法院一般會判決雙方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給受害人一方造成經濟損失過錯方應予賠償經濟損失譬如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給對方造成傷害后果所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對受害方的精神損失予以賠償。該解釋還對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作了原則規定無過錯方可據此請求法院判決過錯方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那么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答應起訴結果怎么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撫養權影響因素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并涉及孩子歸屬的問題,最終的決定通常由法院根據相關法律和證據來判定,如果雙方不能在撫養權上達成一致的話,那么可以進行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相關原則來判決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如果雙方不能在撫養權上達成一致的話,那么可以進行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相關原則來判決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1、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話,孩子由撫養權可以由雙方進行協議,可以由一方進行撫養,也可以由雙方共同撫養。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女方提出離婚債務屬于共同部分的雙方一起承擔。若是合法債務,應先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本文將深入探討二婚女方提出離婚的后果,從經濟、社會和心理等多個方面進行剖析,其次,二婚女方提出離婚還會對她的社會地位產生一定的影響,最后,我們來探討一下二婚女方提出離婚的心理后果,綜上所述,二婚女方提出離婚的后果是非常嚴重和復雜的,離婚對于任何夫妻來說都是一件令人心痛的事情,而對于二婚女方提出離婚而言,其影響更是深遠且需要引起重視,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起和諧、幸福的婚姻關系,避免二婚女方提出離婚的后果造成更大的傷害。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女方懷孕期間男方精神出軌可以提出離婚嗎女方需搜集男方出軌的證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精神出軌可以提出離婚。二離婚損害賠償應具有以下構成要件1夫妻一方對離婚具有主觀上行為上的過錯。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主觀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過錯而且該“過錯”必須是導致離婚的過錯。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客觀后果要件即享有請求權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具有損害事實包括財產損害與精神損害。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的導致離婚的四種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才可提起損害賠償。那么女方懷孕期間男方精神出軌可以提出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的條件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女方單方面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先起草起訴書,起訴書應當載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夫妻感情破裂或一方存在賭博等惡習的,另一方可以向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離婚,經法定調解無效,一方堅持離婚的,法院可能會判決離婚,的問題,如有法律實務問題請咨詢大律網在線律師,訴訟離婚是指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間男方提離婚并非絕對不允許如果女方有重大錯誤或因婚后與人通奸懷孕或者分娩期間與人亂搞兩性關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屬實可以受理該離婚案。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一)丈夫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妻子處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離婚是不可以的。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民法典沒有對哺乳期期間的協議離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且達成協議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辦理協議離婚。那么女方哺乳期間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男方需要按照生活必需的實際情況支付每月的贍養費,從而保障女方和子女的正常生活,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從律師的角度出發,探討女方先提出離婚的后果問題,但是,如果是女方先提出離婚,會有怎樣的后果呢,總之,女方先提出離婚會有諸多后果,女方先提出離婚有什么后果呢,當一個婚姻關系走到了盡頭,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提出離婚,都會產生一系列的后果。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女方提出離婚的后果內容是什么女方提出離婚的經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辦理離婚手續解除夫妻關系當事人將不再是夫妻不需要盡夫妻相關的義務。另外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如果判決不準離婚根據法律規定起訴方6個月內不能再起訴離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么女方提出離婚的后果內容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割:離婚訴訟,誰起訴離婚,影響的只是程序,并無實體判決的區別。更沒有性別的差異。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到底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長,根據該原則作出最終的判決。說到底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的問題,只能夠說明是女方提出來的離婚,并不能夠明確說明孩子到底歸誰。如果說男女雙方對于孩子歸屬權的問題能夠有一個好的協商結果的話,自然而然是不需要到法院再一次溝通的。實際上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想方設法為子女提供比較好的撫養的條件,這才是作為父母最應該做的事情。即便是父母已經離婚了,應該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為孩子創造更好的經濟條件,父母兩個人的婚姻出現的問題,但是對于孩子的撫養的義務千萬不要隨隨便便的忽略。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04、《民法典》關于離婚的補償或賠償的費用,大家一致反應較低,希望有關單位與專家修訂該法的時候,考慮適當提高相關費用,這從一定程度來說也有利于促進婚姻的穩定,03、民法典1091條是賠償權的說法,為離婚過錯損害賠償請求權,具體的賠償金額,會按照離婚雙方家庭的具體情況,過錯程度和造成的后果進行綜合的考核,最終由法官進行決定,這時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法定意義上,都是不需要給對方進行補償的,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飯了上訴四條中的一跳,另一方作為無過錯方,就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所以當女性決定要離婚的時候就要做好財產上的規劃,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在女方手里就要做一個大致的計算,在后續離婚的時候才能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有一個大致的方向。如果男方出軌或者在感情上已經破裂,那么女方在提出離婚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證據,提高離婚的通過率,尤其是在出軌的證據上也是非常重要的。雖然現在也有法律援助的部門,但是針對女性離婚案件還是要聘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這樣才能幫助女性維護自己的利益和減少被傷害的機會。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拒不賠償后果: 交通事故全責拒不賠償的,可能會被起訴,起訴至法院后,法院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經法院判決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肇事人的財產用以賠償。 全責不賠錢首先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對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后仍不還款,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哺乳期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哺乳期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哺乳期訴訟離婚流程:對于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女方只要有證據證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機率判決男女雙方離婚。
家事案件中經常有人因為婚姻不順而抑郁,常見的有兩種,第一種就是長期遭受家暴,當然包括冷暴力;第二種就是長期被出軌,甚至長期被PUA;本案中的女方就是其中的一種,長期被家暴到抑郁,最后被送進精神病院診斷為“心境【情感】障礙”,這個時候男方提出離婚,配偶是第一監護人,你是不是就很無助了,最可怕的是沒有父母或合適的人當你的監護人,誰來維護你的權益嗎?再說現在很多都是獨生子女,父母要是健康還好,不健康呢,配偶作為第一監護人,你覺得財產和孩子還是你的嗎???本案中女方被鑒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其他兄弟姐妹和父母都不適合當監護人,后來自己的姐姐承擔起了該份責任,大家看完后是否還有必要繼續忍受這樣的婚姻呢?身體健康是最第一位的,否則什么都不見得是您的,大家認可嗎?
??女方懷孕期間、生孩子后一年之內或流產后6個月內,雙方無法離婚嗎? 雖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這種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是可以的。之所以這么規定,是為了保護女方的權益,但是如果女方認為需要離婚,是可以離婚的。 如果女方有重大過錯,即使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仍然有權提出離婚請求。女方有重大過錯,如女方與他人通奸,懷孕的孩子或所生的孩子或者流產的孩子根本不是男方的孩子,或者女方有嚴重的家庭暴力,或者女方有刑事犯罪行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