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交通事故官司,開庭前要注意哪些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起訴多久開庭《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訴要注意什么1、明確賠償主體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訴訟講究一點策略可以理解,但應有度,交通事故案件有其特殊性,賠償范圍和標準基本上是固定的,賠多賠少決定于證據、事實和傷情,和“漫天要價”沒有關系。交通事故起訴是應該上交一份交通事故起訴狀,對具體的情況進行闡述。那么交通事故起訴多久開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一百三十七條庭前準備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會判給男方撫養: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比如女方有嚴重的精神障礙,則不宜繼續撫養孩子。那么孩子撫養權官司多久開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官司法院傳票下來什么時候可以開庭訴訟離婚是雙方必須出庭的民事訴訟法院對不出庭方發出傳票時般會在傳票是載明開庭的時間和地點等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百零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百條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拘傳應當發拘傳票。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第百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那么離婚官司法院傳票下來什么時候可以開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官司合理要賠償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此外現在到法院起訴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許多受害者都提出了精神損害賠償的要求關于是否應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以及法院裁判這項請求的幅度主要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那么交通事故官司合理要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年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離婚官司判決后上訴再開庭定能判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那么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本文主要介紹交通事故訴訟詳細流程。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那么律師教你打交通事故官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是一個較為復雜的法律程序,需要律師、法院等多方面的參與,由于離婚案件涉及個人家庭私生活等方面,因此離婚案件的審理時間較長。那么從離婚官司提起訴訟到最終開庭審理需要多長時間呢?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開庭時記得帶齊“證”在開庭時的時候被告往往覺得已經投保了交強險由保險公司代為賠償就經常不請代理律師。作為交通事故中的被告開庭的時候需要帶著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交通事故認定書和保單的原件。證據的審查在交通事故的庭審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的審查。那么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二審多久開庭沒有明確規定若是民事案件,二審立案后,一般在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決定開庭審理后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民事訴訟法修正案關于第二審程序的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那么交通事故二審多久開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隨著離婚率的不斷上升,離婚官司的案件也越來越多。如果你已經決定要離婚,那么你可能會問,“離婚官司多久開庭?”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為時間的拖延可能會影響到你的生活和工作。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開庭次數根據案情確定,開庭時間與工作安排和調取證據等都有關,開庭是為了查明事實,需要查的都查清楚就會下判決了。民事訴訟一審普通程序審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復雜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案件經過法院開庭審理,查清案件事實后,一般會擇日宣判,出判決書,也有當庭宣判的,但這種情況較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那么物業糾紛官司首次開庭會判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開庭次數根據案情確定,開庭時間與工作安排和調取證據等都有關,開庭是為了查明事實,需要查的都查清楚就會下判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物業糾紛找誰解決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愿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那么物業糾紛官司首次開庭會第一次開庭就直接判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多少錢(一)訴訟費:1、案件受理費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那么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多少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起訴最快幾天開庭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在立案后40天左右會安排開庭,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交通事故糾紛一定要打官司嗎?當然不是!元甲律所第364期《和解大講堂》活動教您高效和解的方法與秘訣,預估傷殘等級,制定專屬和解方案,讓傷者少走彎路、快拿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一定要打官司嗎?當然不是!元甲律所第364期《和解大講堂》活動教您高效和解的方法與秘訣,預估傷殘等級,制定專屬和解方案,讓傷者少走彎路、快拿賠償!
交通事故受傷能獲賠多少錢? 什么時間做傷殘鑒定?打官司好還是與車主談和解好?和解大講堂講座,傳授和解8大規律,幫你早日拿到賠償款!直播觀看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