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詢一下關于債權債務轉移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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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五百五十六條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表見讓與,即當債權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后,即使讓與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債務人基于對通知事實的信賴而向受讓人履行仍然有效。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雙方共同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簽收,或公證郵寄轉讓通知給債務人。那么債權債務同時轉移的形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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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究其監護權的轉移原因,主要是由于監護人臨時行為障礙而導致的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監護職責。結合法理及相關法律規定,監護權轉移的形式可以區分為依法發生的監護權轉移以及依習慣發生的監護權轉移。這類情況主要是基于“公”的事項而導致的監護權轉移,或日監護權的強制性轉移。根據監護權的性質,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對被監護人的人身或財產履行保護和照管之責。那么監護權的轉移形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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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移中債權人同意的效力和形式有哪些呢效力:債務轉移經債權人同意生效,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擔原合同債務,原債務人不再承擔原合同中的責任。所謂債務轉移,是指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債權轉讓不需要債務人的承諾,只要盡到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即可生效,但是債務轉移必須要取得債權人同意,否則不得對抗債權人。如果債務人在未征得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轉移債務,勢必會使債權人承擔無法實現債權的風險。那么債務轉移中債權人同意的效力和形式有哪些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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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轉移的形式要求有哪些1、債權人轉讓權利、債務人轉移義務是當事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債權人通知對方或者債務人經對方的同意后,轉讓行為即生效力。為了簡化手續,方便當事人,合同中又規定合同權利轉讓不必再經有關機關批準。那么債權債務轉移的形式要求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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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有哪些形式一、合同承受所謂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當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權利、義務,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移轉給第三人。企業合并后,因合并而消滅的企業對第三人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合并企業承擔。如果只是企業的一部分被其他企業吸收,則此企業債權債務關系由存續的企業部分與合并了部分該企業的企業,共同協商處理。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對這個內容,估計很多人并不清楚,但這在這種轉移行為在實踐中運用得越來越廣泛。為了防止不良后果的發生,在進行債權債務概括轉移中,減少風險的產生。那么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的形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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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移中債權人同意的效力與形式是怎樣的債權轉讓不需要債務人的承諾只要盡到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即可生效。債權人的同意方式既可以是明示的即明確表示同意債務轉移一般采用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也可以是默示的即通過行為或者表現根據交易習慣判斷債權人有同意的意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四條債務轉移時從債務一并轉移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債務轉移中債權人同意的效力與形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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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移的形式要件是什么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那么債務轉移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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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轉移時有什么形式要求債權人轉讓權利、債務人轉移義務是當事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債權人通知對方或者債務人經對方的同意后,轉讓行為即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或者債務人轉移義務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主要是指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一些合同,比如,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外資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海洋石油合同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權利轉讓或者義務轉移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為了簡化手續,方便當事人,合同中又規定合同權利轉讓不必再經有關機關批準。那么債權債務轉移時有什么形式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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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監護權的強制性轉移,我國法律未作規定,但在實踐中則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現象。如未成年人的強制勞教,實際上就使未成年人原來的監護轉為國家機關的監護。此種情況下,法律的規定是導致監護權轉移的根本要素。這類監護權的轉移由于涉及到不同的情況,其監護事項、監護人和受托人的狀況千差萬別,其監護權的轉移亦存在著差異。從世界各國的立法例來看,監護權的轉移也是受到限制的。那么監護權轉移的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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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種情況下,法律的規定是導致監護權轉移的根本要素。此種情形主要針對具有“公益”性質的機構而言,如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等公益性機構。基于特別委托才能發生的監護權轉移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監護的轉移,尤其涉及非公益性事項的監護權轉移個案,應通過專項委托的方式才能實現。一般來說,這類監護權的轉移應具備以下條件:第一、監護事項的特定性。受托人在委托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監護職責。從世界各國的立法例來看,監護權的轉移也是受到限制的。那么監護權轉移有哪些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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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債務全部轉移的情況下,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擔原合同債務,原債務人不再承擔原合同中的責任。雖然軸承廠否認運輸公司曾告知其這一債務轉移事實,而且被告運輸公司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曾經就該債務轉移函告原告并經原告同意,但是在運機廠改制后,軸承廠曾多次向被告機械公司索要貨款,機械公司也曾退貨給軸承廠以沖抵貨款,并以機械公司名義出具欠款回執給軸承廠,而軸承廠也予以接受,這說明軸承廠對運輸公司將原運機廠的債務轉移給機械公司已形成了默示的同意,并基于此同意向機械公司主張過權利。那么債務轉移中債權人同意的效力與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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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有什么形式一、合同承受所謂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當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權利、義務,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移轉給第三人。企業合并后,因合并而消滅的企業對第三人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合并企業承擔。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對這個內容,估計很多人并不清楚,但這在這種轉移行為在實踐中運用得越來越廣泛。為了防止不良后果的發生,在進行債權債務概括轉移中,減少風險的產生。那么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有什么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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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轉移時的形式要求是什么債權人轉讓權利或者債務人轉移義務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主要是指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一些合同比如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外資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海洋石油合同等。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三是債務人同意主義法國民法典主張債權轉讓以通知債務人或經債務人承諾為必要條件。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準、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手續債權轉讓無效。那么債權債務轉移時的形式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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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監理企業承攬監理業務的表現形式有哪兩種的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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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未成年人的強制勞教,實際上就使未成年人原來的監護轉為國家機關的監護。當監護權的行使過程行進到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監護權即時發生轉移。此種情形主要針對具有“公益”性質的機構而言,如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等公益性機構。那么監護權轉移的兩類形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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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電瓶車闖紅燈被撞了怎么劃分責任? 電瓶車闖紅燈被撞的交通事故人們普遍關心的是如何劃分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那么闖紅燈的一方(電瓶車)將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非機動車闖紅燈被機動車撞的情況,也適用同樣的原則。如果對方在事故中有違法行為,如超速或酒駕,那么對方將負次要責任,而闖紅燈的一方則負主要責任。然而,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闖紅燈的一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騎車闖紅燈是一種危險行為,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電瓶車、非機動車以及騎車闖紅燈的行為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盡管在不同情況下,責任劃分有所不同,但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以確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酒駕和醉駕如何界定? 酒后駕車分為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 酒駕,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我們常說的醉駕入刑,即指的是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怎樣賠償 1、主責方需負擔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主責方需要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責方的賠償責任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財產損失:包括車輛受損、財產物品受損等。 (2)人身損害:包括醫療墊付、工資損失、死亡賠償金等。 (3)精神撫慰金:包括事故過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責方的賠償責任 次責方需要對主責方造成的部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主責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過錯的情況下,次責方根據過錯大小對主責方的部分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賠償定額的界定 交通事故賠償的定額問題是一個關鍵問題,它直接決定了賠償數額的大小。法律法規規定,輕微交通事故,按照雙方車輛所受損失精神賠償費、醫藥費、誤工費等進行賠償,不設定法定定額。一般事故的責任比較明確,不需要法院來裁決,則當事人協商好賠償金額,由責任方實際賠付。如當事人協商不一致,事故屬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應的判決,按照判決來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小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對于小區內的道路發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應當作為普通民事侵權行為,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轄和職責范圍。其損害賠償事宜,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公安機關原則上也可以接受。為了方便事故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的,公安機關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即指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規定處理,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處理,搜集證據,進行相關鑒定;根據事故現場勘察、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接受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進行調解,賠償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執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