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人死亡銀行的錢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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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 信用卡 有欠款的應由家人(直系親屬)負責償還,或者持卡人生前有財產的話,由他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遺產的話,有遺產的繼承人來還,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應由直系親屬負責償還,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財產的話,由他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遺產的話,由遺產的繼承人來還,但如果持卡人死亡了,信用卡欠款一般多數會被銀行當作壞賬處理,金額特別巨大的可能會被銀行,如果只有遺產沒有繼承人,銀行需要通過向銀行申請,用遺產抵扣信用卡欠款。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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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如果死亡,其婚前財產就轉化成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繼承。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那么夫妻一方死亡其婚前財產就是遺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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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財產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婚前的財產是屬于個人財產,配偶死亡的情況下婚前財產屬于個人遺產,應該由繼承人共同分割,不能由一方個人處理。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1、法定繼承人。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那么婚前財產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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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了悲傷和難過,家屬還需要了解和處理一些與逝者有關的經濟事務,例如領取逝者的遺產、撫恤金、喪葬費等,家屬可以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逝者生前的銀行、證券公司等機構領取逝者的遺產,居民死亡后可領取什么費用居民死亡后,其家屬或者繼承人可能可以領取的費用或者補助主要取決于該居民所在的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和社會保障制度,結語:以上是居民死亡后可以領取的一些常見費用,具體的領取標準和數額可能因地區、單位等因素而異,居民死亡后可以領取哪些費用1. 遺產:遺產是指逝者留下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例如存款、房產、車輛等。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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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產怎么處理在我國,財產繼承制度中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主要的繼承方式。關于婚前財產夫妻一方死亡房產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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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銀行存單能否作婚前財產公證可以公證。銀行的存款記錄本質上屬于一種書證,而書證是可以進行公證的。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財產依法分割。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一般程序(一)準備好以下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那么銀行存單能否作婚前財產公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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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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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財產分配,是先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其中一半分割為配偶所有,剩下的這一部分由配偶、子女和當事人的父母平等的分割,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財產分配是先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其中一半分割為配偶所有,剩下的這一部分由配偶、子女和當事人的父母平等的分割,3、法律主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財產的分配: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還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作為健在配偶的個人財產,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財產分割比例一方死亡的,婚后取得財產,屬于共有,夫妻倆一人一半,婚前個人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一方死亡,屬于個人和婚后取得的那一半財產,先看有無遺囑,有遺囑,按遺囑指定繼承人來辦理繼承手續,無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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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存款人去世后,存款的處理涉及到繼承和財產轉移等法律問題。對于存款人的配偶來說,能否取得存款取決于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繼承權益。本文將探討存款人死亡時配偶能否取得存款的法律知識,以幫助讀者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權益保護。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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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婚妻子死亡婚前財產怎么分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二婚的一方死亡后,婚前的財產是屬于個人遺產,應該按民法典的要求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繼承遺產。因為再婚在《民法典》與初婚并沒有什么不同,都是法律承認男女雙方成立合法夫妻關系,相對于的權利和義務都是一樣的,所以說再婚后,夫妻取得的財產都算是共同財產。那么二婚妻子死亡婚前財產怎么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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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怎么證明銀行存款是婚前財產?如果是存款,銀行存單上有存款時間,并有存款人姓名,只要持存單,就可以證明是什么時間存的款。如果這個時間在婚前,無須其它的證明,就可以證明該存款為個人婚前財產或者存款。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是一種證明婚前個人財產的有效方式。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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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怎么分配,這涉及到財產繼承權的問題,要弄清楚財產如何分配需要要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以及遺產的概念與范圍。舉例子,如果房子屬于去世者的個人婚前財產,就完全是去世者的遺產,那么該房子由去世者的配偶,孩子、去世者的父母共同繼承該房產。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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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那么婚前財產戶主死亡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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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民法典婚前財產婚后死亡能否分到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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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戶即死亡的,該贈與協議有效力,3、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戶即死亡的,該贈與協議有效力,2、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戶死亡的情況下,依然有效,2、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戶死亡的情況下,依然有效,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戶死亡有效嗎,本文將探討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戶死亡有效力嗎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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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維護每個追求幸福的人的權利,幫助70歲的阿姨起訴成功離婚,獲得房屋折價款54萬元,要回婚前借款25萬元,銀行存款以及家具家電等其他財產兩方平分。愿我們都能勇敢面對生活中的每一次變遷,用智慧與愛,書寫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場。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