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打到第三人賬戶可以起訴第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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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次起訴離婚事件是多久如果從第二次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時起算間隔時間為6個月。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那么第三次起訴離婚時間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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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小三返還財產配偶出軌證據、配偶向第三者轉賬記錄、小三的身份信息,這三大類證據,去法院起訴,打一個&ldquo,原配搜集以上重婚證據,去報警or法院起訴重婚罪,這是刑事犯罪,渣男小三都要吃牢飯,如果證據齊全,法庭上小三也拿不出別的證據去辯解,只要原配勝訴,法院就會判決小三返還財產,包括配偶送出的房車、紅包、轉賬、送的奢侈品禮物等,但是,針對此一身份權遭受侵害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我國法律僅規定了,當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的過錯方賠償精神損害,而不是向"第三者"提起,但是你起訴小三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是不會支持的,雖然他們的婚外情給你帶來傷害,侵害了你的配偶這一身份權,小三破壞我的家庭,我要去法院起訴小三插足他人婚姻,我要讓小三給我賠禮道歉,給我精神損失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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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離婚也有責任離婚借的就是兩人共的債務。夫妻通過法庭離婚,在開庭前法院不會凍結雙方的銀行賬戶。離婚涉及財產糾紛案件中為防止當事人一方轉移財產另一方當事人提起財產保全經法院審核后符合的可以凍結銀行賬戶。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銀行起訴這是其法定權利債務人可以與銀行協商約定一個新的還貸計劃如果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要求銀行撤回起訴否則銀行勝訴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且相關的訴訟費用以及執行費用等仍然要由債務人來承擔。那么銀行起訴還債時可以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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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決離婚否則判決不準離婚起訴次數不是判決離婚的決定性因素。實踐中法院要確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夫妻間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會從當事人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統合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第三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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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捉奸在床除了激化雙方的矛盾之外,在訴訟中的意義并不大。若在取證過程中涉及侵犯他人隱私權及其他權利的,則常會因取證手段違法導致證據不被法院采信。關于"如何起訴第三者需要什么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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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和財產分割 我老公現在有第三者,他在外面租了房子,每天白天回來也就是洗洗澡,換換衣服,晚上不回來,現在第三者懷孕了,他家的人現在沒有一個同意離婚的,怎么勸他都聽不進去,為了孩子,請問如果我不想離婚,他如果起訴我,我該怎么辦?聊城律師解答: 1.離婚的條件是: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么有第三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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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次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材料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去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一種是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比如有沒有家庭暴力等法定離婚事由沒有法定離婚事由的話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法院第一次判決不準予離婚的在6個月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第4款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第三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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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老婆出軌可以起訴第三方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內出軌的如果與第三方因財產關系產生糾紛的是可以起訴和三方的例如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問題時。夫妻離婚并不是一方就要凈身出戶即使是一方有出軌或者其他過錯也不必然會導致離婚過錯一方就要凈身出戶民法典也沒有關于凈身出戶的規定。也就是說哪怕是一方婚內出軌雙方最終通過訴訟離婚法院即使判決離婚也不會判決一方凈身出戶。凈身出戶在法律只認可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就是說凈身出戶只是夫妻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的協議如果雙方達成協議那么凈身出戶就會在雙方離婚后發生效力。那么老婆出軌可以起訴第三方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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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妻子出軌可以起訴第三者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出軌,一般是不能起訴第三者的,第三者是屬于不道德的行為,如果要離婚的,只以請求多割財產或者離婚損害賠償,3、妻子出軌可以起訴第三者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出軌,一般是不能起訴第三者的,第三者是屬于不道德的行為,如果要離婚的,只以請求多割財產或者離婚損害賠償,4、夫妻出軌不可以起訴第三者,第三者是屬于不道德的行為,如果要離婚的,只以請求多割財產或者離婚損害賠償。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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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無過錯方是否可以起訴第三者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只能是無過錯的離婚夫妻一方向有過錯的一方要求損害賠償,并未規定,無過錯方可以向第三方索賠。因此甲向丙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法院不會受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婚姻無過錯方是否可以起訴第三者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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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多久才可以第三次起訴離婚多久才可以第三次起訴離婚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那么多久才可以第三次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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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離婚階段,如果一方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即可凍結財產。夫妻通過法庭離婚,在開庭前法院不會凍結雙方的銀行賬戶。2、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起訴離婚會凍結賬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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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實生活中,親戚朋友間借錢的行為普遍存在。普通的民間借貸行為,一般只存在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然而小編最近遇到一個案例,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將借款打到第三人賬戶中,并且由于熟人關系,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條。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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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起訴對方,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是否受理,只有原告提供的證據確鑿,而且涉及到資產往來,且原告提出財產保全的,法院在受理以后會立馬凍結被告的資產,可能存在當天就凍結的情況,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如人民法院當天即作出執行決定的,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后,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起訴當天可以凍結對方財產嗎1、當事人因對方欠款而向法院起訴后,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包括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但凍結金額應與所主張的請求金額基本相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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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使第三者的行為是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將第三者納入離婚案件作為被告,受害配偶能否對第三者提起訴訟的可能性在中國法律體系中,離婚訴訟通常僅涉及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調整和分割,在婚姻法律實務中,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導致夫妻關系破裂,進而離婚的案例并不鮮見,可以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嗎不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但是可以起訴第三者重婚罪、破壞軍婚罪或者侵犯夫妻共同財產,因第三者導致夫妻離婚,可以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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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隱名股東引發的協議無效糾紛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權,協議約定C為實際出資人。后D擅自將股權轉讓給E,E不知代持關系并完成工商變更。C起訴要求確認轉讓無效。 法院裁判要點: 1. 代持協議本身有效,但D作為顯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符合“商事外觀主義”,E善意取得股權; 2. C僅能依據代持協議向D索賠,無法追回股權。 風險提示: 隱名持股協議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風險; 若涉及上市公司、國有企業,代持協議可能因違反監管規定直接被認定無效。 法律建議:規避瑕疵股權協議風險 盡職調查:受讓股權前核查公司賬目、出資憑證、債務情況; 協議條款:要求出讓方承諾“股權無權利瑕疵”; 約定若存在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工商登記:及時辦理變更登記,避免“一股二賣”;
??離婚時如何查對方虛擬資產?記住這5步,別吃暗虧!?? ??【現實案例】 閨蜜離婚時發現前夫偷偷轉移比特幣,她卻因證據不足無法追回!虛擬資產隱蔽性強,查不到=分不到!這份攻略教你避坑?? ??第一步:鎖定電子設備痕跡 * 檢查對方手機/電腦: ?支付軟件(支付寶/微信賬單→理財、紅包記錄) ?交易所APP(火幣、幣安等虛擬貨幣交易記錄) ?云盤備份(銀行卡截圖、錢包私鑰文件) ??注意:未經允許翻看手機可能違法!建議提前公證取證 ??第二步:扒光社交平臺線索 * 朋友圈曬過“炒幣暴富”? * 微博關注列表有區塊鏈大V? * 小紅書收藏過NFT教程? ??這些都可能成為舉證虛擬資產的突破口! ??第三步:申請法院調查令 * 律師可持調查令調取: ?微信/支付寶實名賬戶流水 ?證券、基金等金融產品持倉 ?部分交易所的賬戶信息(需平臺配合) ??比特幣等去中心化資產難追蹤,需結合其他證據鏈 ??第四步:追蹤區塊鏈地址 * 若發現對方有加密貨幣: 1??通過轉賬記錄查找錢包地址 2??用區塊鏈瀏覽器(如etherscan)查詢流水 3??鎖定資產轉入的交易所,申請凍結 ??技術門檻高,建議聘請區塊鏈取證團隊 ??第五步:日常留痕防轉移 * 聊天記錄截屏(提及“炒幣”“挖礦”等關鍵詞) * 拍下對方電腦上的交易所登錄界面 * 錄音確認虛擬資產存在(“我那5個比特幣你別想動!”) ??【重要提醒】 ??虛擬資產舉證難、認定難,盡早咨詢離婚律師! ??警惕對方用冷錢包、海外賬戶藏匿資產! ??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可恥,婚姻可以結束,但別讓財富悄悄消失!
利害關系人主張登記簿記載錯誤,提交證明材料申請異議登記,但需要在15日內提交相應起訴或者仲裁材料的,否則異議登記失效。 異議登記雖效力不及財產保全,不具有限制處分的強制性,但可以避免異議登記期間第三人善意取得不動產權利。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