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拒不執行裁定罪既遂怎么量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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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結起來,非法集資詐騙罪量刑標準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確保判決的準確性和公正性,此案例表明,非法集資詐騙罪量刑標準在司法實踐中是具有靈活性的,即使是同一罪名,量刑也存在一定的適度調整空間,以充分反映犯罪的嚴重性和社會的公正正義,本文將全面剖析非法集資詐騙罪量刑標準,探討其裁判原則、法定刑和量刑標準,以揭示司法過程中的公正底線,三、司法實踐的參考案例為了更好地理解非法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和判決底線,我們可以參考一些司法實踐中的案例,具體的量刑標準則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后果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二、法定刑和量刑標準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詐騙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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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標準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搶劫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被搶奪的物品價值滿足搶奪罪立案標準的,應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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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成年人過失致死定罪量刑是指當未成年人因其過失行為而導致他人死亡時,由法院根據其犯罪性質、情節、當事人的思想品德、行為動機及其它相關情況,依法對其量刑,未成年防衛過當需要看具體是幾歲,不同的年齡犯罪負刑事責任的情況有所區別,法律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當未成年人因過失致死定罪時,應當根據情節、性質、危害后果及其他情況來量刑,需要強調的是,判決的具體形式和刑期長度會受到多個因素的影響,如犯罪的性質、情節的嚴重程度、未成年人的個人情況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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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對于涉案金額在幾百萬元以上的開設賭場罪案件,一般會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對于涉案金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開設賭場罪案件,一般會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文將從律師的角度對開設賭場罪金額幾百萬的量刑標準進行深入剖析,幫助大家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案例,其中,開設賭場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涉及到金額幾百萬的案件時有發生。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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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罰講究罪責自負原則,妻子是哺乳期,丈夫被判刑的,量刑不會受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第二百一十六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那么媳婦哺乳期丈夫被判刑可以量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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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強奸罪的定罪量刑處罰標準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奸未成年判刑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強奸罪的量刑范圍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可能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1)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法律分析: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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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介紹賄賂罪】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6、賄賂罪量刑標準,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1、法律主觀:介紹賄賂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標準是:行為人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構成介紹賄賂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介紹賄賂罪】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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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的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的量刑標準為:1. 損失輕微,造成輕傷或者財物損失在500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由于造成的損失特別重大,故意炸毀商業區一棟大樓的行為對社會造成了巨大沖擊,對公私財物造成了極大的損失,所以量刑結果主要是為了嚴厲打擊和懲罰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通過以上實例分析,可以看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犯罪行為的性質和損失的嚴重程度進行判斷,旨在準確反映犯罪行為的危害程度,對犯罪行為進行有效打擊和懲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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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低會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若侵占數額達到1000萬元,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如果給公司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后果或者犯罪嫌疑人無法全部歸還非法侵占的財產,也很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私吞公款1000萬怎么判貪污1000萬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 沒收財產,侵占公私財物罪立案標準:侵占數額5000元至2萬以上,屬于法律規定的“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應當立案追訴,侵吞財產量刑標準1、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罪量刑標準如下:(1)差指犯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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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金融詐騙罪的量刑標準1、法律規定,一般金融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3、法律分析:金融詐騙罪即犯罪嫌疑人利用詐騙的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量刑標準為:詐騙數額較大的,應該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中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標準為: 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法律分析:對于金融詐騙罪的量刑,一般為拘役、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等主刑并處二萬元以上的罰金、沒收財產等附加刑,金融詐騙罪的金額與量刑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網絡金融詐騙傳銷如何處罰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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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損失的情形主要有:1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資金、實物、賬戶等申請了保全措施,影響了被申請人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使其在利潤上遭受損失,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3 、申請人申請對某項特定物進行了財產保全,使被申請人無法從事特定活動而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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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法經營罪如何定罪量刑非法經營罪的量刑標準如下: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5、非法經營罪從犯量刑標準是什么 構成非法經營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非法經營罪的判刑標準為:一般情節的違法者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非法經營罪的判刑標準為:一般情節的違法者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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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刑法274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犯罪的情節、犯罪的后果、犯罪的動機、犯罪的手段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而確定的,刑法274敲詐勒索罪量刑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法274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犯罪的情節、犯罪的后果、犯罪的動機、犯罪的手段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敲詐勒索的數額超過了法定刑的最高限額,或者采用了特別嚴重的手段,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后果,那么刑罰將會更為嚴厲,敲詐勒索數額在5000元以上但不超過10000元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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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這個案例中,李四的行為構成了拒執罪,因為他有能力執行法院的判決、裁定,但卻采取藏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同時,李四的犯罪情節較為嚴重,因為他的行為導致法院的判決、裁定無法得到執行,損害了司法權威,也侵害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三、拒執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拒執罪的量刑標準如下:1.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四、拒執罪的量刑情節在實踐中,拒執罪的量刑情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犯罪情節: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時間、犯罪地點等,這些因素會影響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和惡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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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執行裁定失職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執行裁定失職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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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一審裁定駁回起訴。 我們代理上訴后,二審法院認定:原審程序不當,應進入實體審理。 法院最終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萬到賬!10萬尾款秒跟進?? 裁定書還沒捂熱??客戶已經急吼吼打款啦! "最遲周一付!"? 結果天沒亮就主動閃現? 不動產回執在手??信任值直接爆表?? 努力被看見的感覺真的泰!酷!辣!??
家里呢,如果有老人雇個保姆呢,照顧可能會省事一些,但有的時候呀,保姆不但不會省事兒,反而啊,可能給我們惹出不少事兒。之前呢,我們辦的一個案子就是這樣,家里的老人呢,70多歲了,女兒呢,平時工作比較忙,照顧不過來,就找了一個保姆來照顧,沒想到卻是引狼入室。保姆呢,不僅哄騙老人領取了結婚證,還揮霍了老人200多萬的存款和每月的退休金。更讓人氣憤的是,這個保姆呀,還不知足,竟然誘導老人立遺囑,讓老人把價值千萬的房產呢留給他。說實話,遇到這樣的事情誰都會氣憤,但光氣憤呢有什么用?表面上看呢,這個保姆還是做的挺合法的,既讓老人和他結婚,又有了合法的身份,又讓老人立下遺囑,有了合法的證明。想要懲。
是這樣的不良保姆,就得用法律來對抗法律,用事實來打敗事實。我們呢,也是在接受老人子女的委托后發現呀,這個保姆雖然誘導了老人立下了遺囑,但這個遺囑呀,經過別人多次涂改,而且呀,老人代書遺囑過程雖然有錄像,但是錄像呢,僅有老人按手印的畫面,沒有代書人宣讀和遺囑人確認遺囑的內容,更嚴重的是錄像過程中保姆還誘導老人念其個別段落的情況,這就有點兒問題了,為了保護老人子女的合法權益,我們呢先報警,結果報警以后發現了保姆呀有類似的前科,這不是他第一次干這個事情了。在法庭上我們也展示了保姆是如何利用老人的脆弱狀態,如何通過不正當手段影響老人立遺囑的,最終呢,結果還是滿。
影響的,法院判決保姆手持的遺囑無效,并裁定老人的女兒呢分得75%的遺產。有的時候呀,我們做律師,尤其是婚家律師,總會碰到這樣那樣讓人氣憤的事情,總能夠看到有人在挑戰人性的底線,但這些事情呢,不是說不能預防家里呀,真要請保姆的時候,律師建議你還是先查一查,畢竟呀,現在請個保姆也是有風險的,如果你正面臨這樣的問題,可以私信我們,我們一起來幫你解決。
如果電子送達判決書,上訴期應該從哪天起算?是從系統接收郵件開始還是從客戶下載郵件鏈接開始? 如果采用電子送達方式,法院文書送達日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確定,具體規定如下: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夠確認其收悉的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通過電子方式送達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受送達人提出需要紙質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送達信息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電子送達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作為送達媒介。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人民法院對應系統顯示發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達人證明到達其特定系統的日期與人民法院對應系統顯示發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達人證明到達其特定系統的日期為準。
【專業團隊的力量】個人、支付能力弱、執行遙遙無期,面對這樣的被執行人,大多數執行律師的選擇是執行立案,然后被動等待執行法官出終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訴委托人說自己盡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決問題放在首位的律師們,是會盡全力去爭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執行線索,然后是多次和執行法官溝通調查取證事宜,最后趕赴現場持令調取相關證據,這樣客戶拿到的勝訴判決才有可能真正變現??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